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憲法法庭判決後 哪些死刑定讞案件有非常上訴的機會?

上報

更新於 09月22日09:29 • 發布於 09月22日09:29 • 一起讀判決
憲法法庭判決後,目前定讞的死刑犯將出現非常上訴的機會。(攝影:張哲偉)
憲法法庭判決後,目前定讞的死刑犯將出現非常上訴的機會。(攝影:張哲偉)

昨天,大法官作出的死刑憲法判決是一個合憲性解釋,主文第10到第14項,大法官提到個案救濟問題,那麼哪些受刑人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答案可能是:每一件都有機會。

首先,主文第10項,大法官說如果聲請人認為個案犯罪情節並不是最嚴重,但仍然被判處死刑,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其次,主文第11項,其中2位受刑人涉犯的是擄人勒贖的唯一死刑,這部分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所以他們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再者,主文第12項,有8位受刑人他們在最高法院審理時沒有辯護人,有2位聲請人他們當時在最高法院沒有言詞辯論,都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但如果當時在最高法院審理時,已經有委任辯護人、事實上進行言詞辯論,就不能以這個理由來個案救濟。

接著,主文第13項,則是關於合議庭是否一致決的問題,每一位受刑人都可以請求非常上訴,但如果有證據證明最高法院一致決,檢察總長就可以不用提起,提起也無理由。這邊的問題是,如何證明最高法院五位法官是一致決,誰來證明,由於評議過程並不公開,雖然有評議簿,但未必記載不同意見,也因此這邊大法官的用語是:「如有證據證明各該確定終局判決係最高法院以一致決作成者」,需要去證明是一致決,而不是讓受刑人來證明「非一致決」。

然後,主文第14項,處理的是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問題,有3位聲請人行為時雖然沒有到刑法第19條2項的情況,但如果審理中因此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大法官說認定標準跟程序交給有關機關制定,完成修法前不能執行死刑。

以上,當然除了受刑人可以向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得聲請外,檢察總長自己也可以依職權提出。

最後,如果在提起非常上訴後,原本的確定判決被撤銷,回到到尚未確定的狀態,受刑人本來是等待執行死刑而被收容的狀態,可能就無法繼續收容,大法官說這個時候法院應該以羈押、限制出境出海的方式處理,並且要快點審完。

※本文經授權後刊出,摘自《一起讀判決》網站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5

  • 郭大帥
    幾個大法官就能代表多數民意? 真的是站著茅坑不拉屎 一拉全是屎
    09月24日20:23
  • 公義天秤已不復存在,失衡歪斜。
    09月26日07:03
  • Wang
    現在的一片天 是骯髒的一片天 星星在文明的天空裡再也看不見
    09月26日15:37
  • 許展嘉
    廢死聯盟不要被廢死議題綁架。
    09月26日13:41
  • 阿勝 ^_^
    一群讓社會治安敗壞的罪人 這照片就是 臺灣🇹🇼詐騙亡國的代表。 臺灣🇹🇼司法無能的鐵證。 臺灣🇹🇼民主到犯罪天堂的成果。 臺灣🇹🇼犯罪之島罪魁禍首 臺灣🇹🇼假民主就是騙善良老百姓外國人的‘’團體‘’ 一一呈現>>照片存證。 臺灣🇹🇼選這些立委議員就是 私法無能的代表制造對立的禍首貪污官商勾結的代表性人物 每天在利法院怎麼想著自肥,臺灣🇹🇼善良老百姓苦哈哈 臺灣🇹🇼選誰都一樣爛 臺灣🇹🇼政治要面臨 滅門 的政治 鬥爭階段。 比共匪還要共匪。 冥禁黨早就就把臺灣🇹🇼慢慢地搞亂了。冥禁黨讓各黨知道什麼叫白色恐怖=讓老百姓知道什麼叫‘’私法獨立‘’;教育失敗;社會敗壞;警察圍事;建商官(立委議員)商勾結;軍中賣官:詐騙泛濫:漸漸地貪腐。。之前最近有講到有講到總統家的都該死光電等弊案都沒人辦! 收的錢在那,亂抓人。 現在不是政治破害白色恐怖。臺灣🇹🇼面臨著政治追殺。(順我者生=逆我者亡) =司‘’私‘’法追殺,政治清算。 撈錢政黨不是民眾黨不知多少白痴.冥禁黨現在就是慢慢撈...笨蛋冥禁黨執政下面官員就亂七八糟最笨的就是選民。撈錢,亂七八糟
    09月24日16:1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