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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前台大教授郭明良涉收賄護航升等 起訴求重刑/嚴孟祿涉行賄700萬元、蘇振良共同收賄 一併起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14日02:31 • 發布於 2022年09月13日21:30
前台大醫學院毒理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郭明良涉收賄護航升等,被起訴求處重刑。(資料照)
前台大醫學院毒理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郭明良涉收賄護航升等,被起訴求處重刑。(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楊綿傑/台北報導〕前台大醫院醫學研究部副主任嚴孟祿為求升遷,涉嫌行賄時任台大醫學院毒理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郭明良、博士生蘇振良逾七百萬元,以換取郭、蘇讓他在四篇論文掛名共同作者。台北地檢署批郭敗壞學術倫理,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行、收賄等罪起訴嚴、郭、蘇三人,建請對郭從重量刑。

檢方痛批郭明良身居學術要職,掌握教師升等資格審查權限,不思自重,反使教師升等之名淪為金錢交易客體,接受嚴不定期匯款所建立的長期供養關係。在教職缺額有限的制度下,排擠有志從事研究者公平晉升的機會,更敗壞學術倫理及研究水平,且其犯後辯詞避重就輕,未見反省。

全案起源於二○一七年,時任台大工業工程研究所副教授王銘宗,指控前台大校長楊泮池於二○○八至二○一七年涉與郭明良、蘇振良共同主持研究計畫,疑以不實研究成果申請五一九○萬二千元研究經費,向北檢告發楊、郭、蘇等人涉詐欺等罪。

楊泮池今年四月獲北檢認定查無不法簽結。郭、蘇因被查出金流異常,今年四月將兩人改列偵字案被告,昨天起訴。

檢方查出,嚴孟祿自二○○二年十月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以每年一至二次頻率,十六度行賄郭,每次行賄五萬至六十萬元,總計行賄台幣六五七萬元、美金五千元,加總近七百萬元。另外,嚴還涉於二○○七年六月、二○一○年八月,兩度行賄蘇卅萬及四十萬元,換取掛名郭研究團隊所發表四篇論文的共同作者、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導致台大三級教評會及各審查委員在嚴升等副教授時評定合格。台大自二○○八年八月至二○一二年七月聘嚴為副教授,薪資差額廿七萬五六○元,昨一併依詐欺罪起訴。

若違反學倫 學術獎項、獎金將被追回

此案重創台灣高教聲譽,被解聘的郭曾獲教育部學術獎,楊則曾獲國家講座主持人及學術獎,教育部為此特別新增「郭明良及楊泮池條款」,凡學術獎得主或國家講座主持人,如有違反學術倫理等情形,除了撤銷獎項外,也將追回獎金。

郭明良在截稿前未接手機。台大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後續依校內程序處理,並強調學校已因此在二○一七年設立研究誠信辦公室、設置學術倫理委員會,並規劃實施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台大醫學院院長倪衍玄受訪說,針對未來相關事件防範,會持續依照既有學術規範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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