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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調為18歲 央行修正外匯辦法

經濟日報

更新於 2022年10月04日09:11 • 發布於 2022年10月04日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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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今(4)日指出,為因應民法將自然人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歲,並定於明(2023)年1月1日施行,及明確公司、有限合夥等法人組織總分支機構結匯申報事項,擬具「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修正草案,並依據行政程序法辦理預告,徵求各方意見。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民法調降自然人成年年齡,將「個人」定義年齡調降為18歲,相關條文年齡規定一併配合修正。(修正條文第3條、第6條)

二、因總公司與所轄分公司及有限合夥與其分支機構皆是屬同一法人,明定「公司」及「有限合夥」之總分支機構應以總機構名義及統一編號辦理結匯申報。(修正條文第3條)

三、配合民法將成年年齡調降定於2023年施行,明定本辦法修正條文同日施行。(修正條文第19條)

央行表示,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及央行網站「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之「法規草案預告」。各界如提供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即今年12月5日),向央行外匯局陳述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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