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臨停穿雨衣 舉發開單惹議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為避免檢舉魔人瘋狂檢舉微罪,立法院去年十二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修正案,以正面表列方式,明定民眾可檢舉的四十六項違規項目,但行政院遲未公布施行日期,遭批行政怠惰;交通部昨表示,因涉及子法修正等事宜,新制將於四月卅日施行,並無拖延。
可檢舉交通違規 正面表列46項
正面表列四十六項可檢舉交通違規中,違停樣態明定在路口、行人穿越道(路口範圍內)、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以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行為;一般路段紅黃線違停未列入可檢舉項目。但日前有機車騎士紅線臨停穿雨衣被舉發開單,引起議論。
該名機車騎士表示,違規雖是事實,但通常警方會先勸導,不聽勸才開單,因民眾檢舉就直接開單合法但不合理。另外,去年十二月就已完成的修法,拖到四月底實施,痛批行政怠惰。
交部:涉子法修正 未拖延實施
交通部表示,因道交條例修正後,後續還有子法修正、公路監理系統修改、員警執法訓練、教育宣導等事宜,所以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並無拖延情況。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在不得已情況下違反道交條例,依現行規定,交警可勸導免舉發,民眾檢舉案件也適用。這起騎士臨停穿雨衣被檢舉案件,已通知警方免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