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就保及災保月投保薪資、勞退月提繳工資應由單位按所屬勞工的月薪資總額,規定之等級覈實申報,根據勞保局統計,去年申報不實共有2895件,開罰總金額超過1億4500萬元。
勞保局納保組長吳依婷表示,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的月投保薪資是計算各項給付金額及退休金的重要基礎,如有變動應適時申報調整,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吳依婷指出,勞工的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變動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申報調整;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變動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申報調整,也可隨時申報調整。
吳依婷表示,若勞工每月薪資總額因加班費、各項津貼或其他給與致不固定時,投保單位應依照上述法定申報期限,以其最近3個月的平均月薪資總額予以檢視並覈實申報調整,調整後的月投保薪資均自單位向勞保局申報的次月1日起生效。
根據勞保局統計,2024年經查核投保與申報不實件數共2895件,開罰金額逾1億4500萬元。
為利投保單位正確申報投保薪資,勞保局官網也新增「勞保、就保、災保月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之調整申報試算」系統,如單位要確認是否需於2025年2月申報調整其勞工投保薪資,可至試算系統中輸入勞工2024年11月、12月及2025年1月的月薪資總額,即可試算應申報月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