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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羅東公所採購大陸製警示燈給警分局 挨批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8月10日18:23 • 發布於 2022年08月10日18:23
羅東鎮公所日前致贈五十組車載警示燈給羅東警分局執勤使用,被發現是大陸製產品,鎮代會主席李錫欽等人批相當不妥。(羅東鎮公所提供)
羅東鎮公所日前致贈五十組車載警示燈給羅東警分局執勤使用,被發現是大陸製產品,鎮代會主席李錫欽等人批相當不妥。(羅東鎮公所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日前致贈五十組車載警示燈給羅東警分局執勤使用,卻被發現是大陸製產品,引發資安疑慮,羅東鎮民代表會主席李錫欽等人痛批公所陷警方於不義;鎮公所回應,此執勤裝備由分局主動提出、訪價後,由公所辦理採購。

這五十組車載警示燈外包裝出現簡體字,外界才知道是大陸製產品,羅東鎮民代表會主席李錫欽、副主席邱文生、鎮民代表張蕙蘭、林美滿、林聰文及林意評都認為相當不妥。 鎮公所回應,此次所購買的車載警示燈並非行政院公告具連網功能的資通產品,其組成為簡易太陽能板、燈泡,不具連網功能,沒有任何資訊遺漏、洩漏的情形,因此無資安疑慮。

公所表示,羅東分局主動向公所提出該執勤裝備,依據其執勤鎮內交通疏導、大型活動管制等需要,選擇相關設備型號、功能需求,分局經訪價並提供廠商報價單予公所進行採購。

鎮公所經建課長黃英傑說,該設備功能符合警方執勤夜間勤務需求,且能提高其安全性。此次採購五十組、每組六百元,共計三萬元,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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