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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楊宏基觀點》冰山一角!上校簽「投降承諾書」月領4萬當共諜 台灣嚴重威脅

新頭殼

更新於 2022年11月25日16:14 • 發布於 2022年11月25日16:14 • 新頭殼newtalk 文/楊宏基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涉遭中國「吸收」,自民國108年以每月4萬元收賄達56萬元,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並穿軍服合影,檢調22日依貪污等罪起訴,求刑12年。   圖:讀者提供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涉遭中國「吸收」,自民國108年以每月4萬元收賄達56萬元,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並穿軍服合影,檢調22日依貪污等罪起訴,求刑12年。   圖:讀者提供

新頭殼newtalk

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傳出遭吸收為共諜,檢調單位今年9月直接從營區帶走,並向法院聲押獲准,22日偵結依法起訴,求刑12年。而其中最令人詬病的是穿著軍服拍攝簽署「投降承諾書」影片,還按月領取4萬元的「內應費」。

根據調查資料,向德恩是在2019年10月擔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時遭「吸收」;2020年1月向德恩竟手持「投降承諾書」拍攝宣誓影片,提及「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祖國」、「一旦兩岸發生戰爭,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為祖國效力」、「完成和平統一神聖光榮的使命」等內容,並領取每個月4萬元的「內應費」,前後14個月共領取56萬元。

高雄地檢署調查,向德恩是由前中尉軍官退伍、媒體記者邵維強居中「吸收」;卲維強遭鎖定調查時,傳出包括其前妻在內,多位曾接觸的軍中人士接獲通知刪除資料,但邵員前妻沒把手機資料刪除乾淨,成為此次共諜案唯一破口,對話紀錄中,找到投敵的影片及刪除資料的對話紀錄,因此依貪汙、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但涉及國防機密的部分都已被清空,無法構成《國安法》發展共諜及《刑法》外患罪。向德恩也被依貪汙罪起訴,求處12年徒刑。

向德恩今年9月26日被檢調從營區直接帶走,他否認收賄,也不承認替中共刺探國軍軍情,但流出手持「投降承諾書」宣誓影片成為鐵證,也令民眾譁然,完全無法相信一名國軍上校高階軍官居然背叛國家。日本旅台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就認為應該是「叛國罪」而非「貪汙」。

事實上,向上校案雖然令人驚訝,但似乎不是唯一個案。維基百科還有人整理「中華民國國軍中的中共間諜列表」資料,其中自2010年後紀錄多達22人,官階從退役少校到少將都有。突顯中共對台滲透吸收、蒐情竊密,已對台灣形成了嚴峻威脅。

中國對台情蒐可說是極為謹慎、嚴密,就像之前國安局長陳明通訪泰、總政戰局長簡士偉訪美的行程掌握,中國的做法猶如撒網捕魚,大小通吃,嘴上講不要求特定資訊,但以美色誘惑、招待旅遊、安排工作或接受饋贈等手段,鬆懈洩密者心防提供資料,然後再將各式資料彙整、分析,進而拼湊、挖掘出重要情報。

而軍中訊息固然是中國想掌握了解的資料,但包括商人、學生等都是中國情報單位可能運用、吸收的對象,而且還不限於在兩岸往來人員。筆者還在軍中服役時,蜜月旅行選到泰國,旅遊第一天當地導遊私下詢問「會不會脫隊」自走行程,說要回報旅行社知道,事後坦承就是幫忙監控特殊身份人士接觸史;2014年香港「雨傘革命」時,已經退伍的筆者因私事去了一趟香港,下飛機到飯店確認住宿後,就發現有個人總在不遠處跟著看,後來香港友人說那就是監控都得回報,說筆者過去軍中背景可能被他們特別標註。

由此看來,中國情治單位可能藉由各種方式掌握各種資料,或許是找機會吸收同路人,也可能是尋找可攻擊弱點,台灣確實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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