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方偵辦詐騙案件,發現9名被害人匯款到交通大隊凃姓員警的帳戶,進而查出他投資虛擬貨幣被詐之後疑似缺錢,提供個人帳戶給詐騙集團洗錢並擔任車手,彰化縣警察局宣布記二大過免職淘汰。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組織犯罪制例判決有期徒刑2年9月。可上訴。
警方表示,55歲凃姓員警原本是交通大隊警員,因投資虛擬貨幣被詐,蒙受經濟損失,2022年7月起提供帳戶給投資詐騙集團作為人頭帳戶,也當車手提款,彰化縣警察局主動調查,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判決書指出,凃嫌加入自稱「蘇格蘭銀行經理」、「老總」的不詳詐團分子,和楊姓男子組成的投資詐騙集團,提供郵局、中信銀、合庫、土銀的個人帳戶,2022年7月至9月吳姓等被害人分別匯款4千元至25萬元,凃嫌提領出來交給詐團成員,再由楊男兌換成美元匯款到國外詐團不詳分子的帳戶以製造資金斷點,凃嫌共獲1萬7千元報酬。
凃嫌否認1萬7千元是當車手的報酬,但與吳姓等9名被害人達成賠償的和解,賠償金額高於1萬7千元。法官審酌凃嫌擔任警察人員,顯然非常清楚現今詐欺猖獗的狀況,明知詐欺集團犯罪危害民眾甚鉅,政府嚴加查緝並加重刑罰,凃員仍貪圖利慾、以身試法,擔任提供帳戶、車手取款、轉交贓款的工作分擔,判刑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