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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勞部推企業內紛爭解決機制 盼訴訟前弭平勞資爭議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4月02日23:55 • 發布於 04月02日09:21 • 楊文君採訪
勞動部推行「建置企業內紛爭解決機制」計畫,由專人入廠協調,藉此加強勞資雙方溝通互動。(圖:pexels)
勞動部推行「建置企業內紛爭解決機制」計畫,由專人入廠協調,藉此加強勞資雙方溝通互動。(圖:pexels)

為促進企業內部勞資溝通順暢,避免走向調解、訴訟,勞動部推行「建置企業內紛爭解決機制」計畫,由專人入廠協調,藉此加強勞資雙方溝通互動。

勞動部表示,現行多數勞資爭議仍透過企業外紛爭解決機制,例如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方式解決等,但勞動部認為,企業應著眼於勞資爭議未形成前,平時員工關係的努力經營,瞭解員工需求或是不滿,立即適時回應調整;並於企業內部發生勞資衝突時,尋求共識解決紛爭,避免雙方走向調解甚或法院訴訟。

有鑑於此,勞動部自107年就規劃辦理「建構勞資夥伴關係」計畫,活動內容包含如何「建置企業內員工關係及紛爭解決機制經驗分享座談會」,及「企業內紛爭解決機制導入訓練與個案輔導課程」,協助企業預防勞資爭議發生。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原音)我們專家就會進到企業裡面去教你們一般解決紛爭的技巧,怎麼處理這些問題,教雙方互相面對、處理紛爭,這是個案型的輔導。』

勞動部統計,目前申請輔導的單位包含製造業、住宿業、醫療業、批發零售業等,約150家工會或事業單位申請入廠輔導,已輔導人數約2000人,整體滿意度達9成以上,且這些事業單位近年均未有重大勞資爭議的情事發生。

勞動部強調,113年的4月17日、6月13日及10月17日將分別在中部、南部及北部辦理三場次員工關係經驗分享活動,同時也開始受理為期一日的導入訓練或個案輔導課程,而申請者皆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因活動名額有限,呼籲有興趣參加本計畫的事業單位、工會或勞資會議代表可善用此項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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