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4日宣布擴大急難紓困方案,對有工作但無軍、公、教、勞保的加保者,排富加發補助金每戶1萬元,明(6日)起開放申請。衛生福利部公布相關細節及申請流程,讓民眾不再「霧沙沙」。
申請資格(需4種全部符合):
1.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2.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4.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1.5倍以上未逾2倍。
衛福部舉例,若林先生一家三口想申請此方案,參考他109年1至4月總收入13萬6千元,家戶月平均收入為3萬4千元;4月30日戶內所有人存款餘額加總(家戶總存款)為50萬元,家戶內每人存款免納入計算數15萬元×家戶人口3人=45萬元。3萬4千元+50萬元-45萬元後÷3人,林先生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2萬8千元,那麼就符合台北市審核金額標準的1.5至2倍,但不符合六都之外的範圍。
資料來源:衛福部紓困補償措施
留言 53
跟區公所身請很難,所謂的要服何條件,我訊問1955.1957專線,一樣問題都是疫情有關,跟本很難
2020年05月06日06:36
YuKi Syu
就不能跟安倍一樣乾脆全國人民無條件領取嗎?
有夠不爽快的
2020年05月05日18:19
young chen
政客執政害死人
2020年05月05日18:08
小苑
人民現在要生存要有飯吃。台灣一直是出口導向,國際訂單少,勞工無薪休,減工時,扣下來一個月領得到基本工資嗎?還要繳稅,要付房貸,車貸,小孩學費,水電瓦斯費,生活費…發不發現金補助
是人民能不能生存下去的關鍵。
院長 你另一個身份是律師法律懂吧?
紓困補助違反憲法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民進黨黨綱知道嗎?
法律 決定政策必須符合民意,法律與政策之制定與執行,必須符合合法性與正當性,
否則,人民有抵抗的自然權利。政府對人民負責,人民有權
監督更換
政府在能力所及程度內,優先滿足每一成員足以維持基本尊嚴的生活條件。以「社會公平」為基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權利,將資源做公平分配,
那人民辛苦繳稅的錢不能直接發現金補助受此次疫情生活過不下去的國民?還再搞什麼勞工紓困貸款,給銀行財團圖利啊!往後選舉時財團可付政治獻金嗎?)紓困補助(是為2022縣市長議員買票嗎?)
現金紓困補助是全部國民一律平等啊。
不是設限搞那些誰能申請誰不能申請。申請審查門檻高複雜又刁難,紓困補助不到真正需要的人民
2020年05月05日15:51
Michael
發個紓困金每個國民像是乞丐要飯的一樣,明明用的是國民納稅錢既然受影響一定是全面性的不管貧富都有一定影響,不能用最簡單的報稅收入標準來發放,無法報稅的就以特別條例發放,搞的亂七八糟安份收己乖乖在繳稅的反而完全沒受到半點紓困援助
2020年05月05日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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