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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假冒「顏清標」狂寄信恐嚇政商名人 退休教師犯20罪判1年10月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9月27日04:27 • 戴志揚

71歲李姓退休教師自去年底至今年3月間,冒用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台中市府及廉政署等名義,寄信辱罵或恐嚇台中市長盧秀燕、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台北市長柯文哲等政治人物及總太集團吳姓主席等人,要求送1億到30萬元不等,否則要送「慶記」或對其不利。台中地檢署偵結,涉犯偽造文書等20罪判他1年10月,可上訴。

顏清標、吳錫坤、立委鄭麗文及葉毓蘭等人被冒名寄發或接到恐嚇信件向警方報案,台中檢警循線追查,在今年3月28日持搜索李翁在太平住處,查獲信封、郵票等證物。

李翁到案坦承犯行,供稱因收看電視新聞頻道,對部分政治人物不滿,財偽造公私文書及印文,從中市南區、大甲、西區及彰化等地,共寄發出20封恐嚇信件。他以小市民名義或偽造、冒用國民黨部、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台中市政府、廉政署等印文及簽署,多次寫信辱罵盧秀燕、中市交通局長及都發局長、朱立倫、台中市副議長顏莉敏及鄭麗文、葉毓蘭等人。

李翁2次寄恐嚇信給總太集團吳姓主席,冒用台中市政府名義,要求在72小時內裝現金1億元送到市長官邸、冒用顏的名義恐嚇捐1億元給媽祖;此外,他冒用顏的名義寄恐嚇信給盧秀燕、柯文哲、鄭麗文及葉毓蘭等人,要求捐百萬至30萬元不等給媽祖,否則會送「慶記」。

法院審酌,李男僅對部分政治人物不滿就冒名寄恐嚇信且犯罪次數不少,事後也未與告訴人達成調解,因犯罪多達20次,不適當宣告緩刑,因此依偽造署名27枚及公印文1枚,涉犯偽造公、私文書及恐嚇危害安全罪等20罪,判1年10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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