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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嘴賤就要負責!」館長開嗆這3人判刑 親赴地檢繳罰金

TVBS

更新於 2022年06月22日05:33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2日05:33 • 李昱菫
館長22日到地檢署繳罰金。(圖/TVBS)
館長22日到地檢署繳罰金。(圖/TVBS)

「館長」陳之漢時常開直播針對時事發言,不過嗆辣風格,卻也讓他吃上不少官司,日前新北地院裁定,館長罵藝人吳宗憲、公民老師羅文及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3案,合併應執行拘役98天,可易科罰金9萬8000元,館長今(21)日也親自到新北檢繳納罰金。

館長2019年時曾經開直播針對吳宗憲批評網紅、直播主沒素養一事,大罵吳宗憲「本土天王連屁都不如」,還說根本都沒有人要看他等,遭吳怒告公然侮辱,最終館長認罪並願意公開道歉,遭判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5萬8000元,緩刑2年,而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支付公庫10萬元,且不得再對吳宗憲公然侮辱、誹謗。

另外,館長還曾經影射網紅公民老師羅文是「螺紋保險套」,批評他是「新民粹型領袖」,遭提告提告妨害名譽,儘管館長原先不願意認罪,後來也態度軟化,自嘲「嘴賤就要負責任」。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這二案已經被裁定合併執行拘役68天,得易科罰金6萬8000元,館長先前就已繳錢執行完畢。

但館長還有一件官司是因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在前總統李登輝過世時,於在臉書發文「終於死了」,館長氣不過,在臉書以諧音痛罵「丙中XXX!狗兒子」等,此案遭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日前新北地檢署依據《刑法》數罪併罰規定,針對吳宗憲、羅文、王炳忠3案,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新北地院裁定館長3案應執行拘役98天,得易科罰金9萬8000元。扣掉吳宗憲、羅文二案已繳納的罰金,還剩下3萬元。

館長今(21)日親自到新北地檢署繳納罰金,看見有記者在場,親切地揮揮手,他簡單表示「就是來繳錢而已,還是妨害名譽案,吳宗憲和羅文的,都是之前的,只是來繳錢而已」,隨後就在保鑣的護送之下,立即上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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