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名小三支付台幣535萬元,請元配和她的丈夫離婚。雙方最終未離婚,小三因此告上法院,要求還錢。根據《紅星新聞》和《南華早報》報導,福建石獅一名韓姓男子與楊姓女子於2013年結婚並育有2名女兒。隨後,韓男和石姓女子展開婚外情,並於2022年生下1名兒子。石女產後 找了楊女進行「談判」,表明楊女如果願意和韓男離婚,石女就會付給他們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92萬元)作為經濟補償。此外,石女還先當場支付1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35萬元)給楊女。時隔一年半,兩人仍未離婚,楊女也拒絕歸還120萬元。石女因此氣到上法院,要求兩人還錢。石女向法院表示,她與楊女之前達成口頭協議「只要她支付120萬元給楊女、楊女就同意離婚」,因此石女認為楊女違約,應歸還120萬元和利息。石獅市人民法院於2月7日駁回石女的訴求,石女付錢的目的為「破壞他人婚姻」且訴求在法律上沒有依據,所以不給予支持。楊女和韓男兩人已簽訂《離婚協議書》,處在「離婚冷靜期」當中,並未滿足違約還錢的條件。另外,法院還發現,韓男於婚外情期間在石女身上花費超過60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675萬元),而楊女並不知情。由於婚姻關係並未解除,這筆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楊女可以上訴,向石女討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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