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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廉政署查宜蘭縣長及官員涉貪案件 收押與交保理!

宜蘭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1月15日08:49 • 宜蘭新聞網
廉政署查宜蘭縣長及官員涉貪案件 收押與交保理!

由宜蘭檢察署大動作指揮廉政署,大動作搜索縣長住家、公館並約談30位疑似涉案人員,其中縣長經歷27個小時偵查後,以無保請回,足見案子並沒有預期的發展,地檢署最後還以「所辯各節仍有進一步查證之必要」留下一條尾巴,另我們整理出被羈押及交保的理由,讓網友了解案子脈絡! 宜蘭縣長被廉政署搜索、約談,這是何等重大的案子,檢、調是經過2年多的跟監、蒐証,這才在13日清晨6點45分在羅東、冬山、蘇澳、宜蘭等鄉鎮,動用超過200人以上的調查員,同時、同步搜索約談30位相關人員,並移送廉政署偵訊後,再回到宜蘭地檢署,而地檢署在14日的記者會中表示,是對宜蘭縣政府 108 年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109 年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 108 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進行查證,以釐清相關人等是否涉 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足見此案重大! 然而從中可以看出,宜蘭縣政府的案子歸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的案子歸羅東鎮公所,兩案並無交錯,只是檢調把它包在一起偵辦,讓外界有錯覺而已,其中最主要的是縣長、鎮長都被搜索、約談,最後在27個小時後是以「無保請回」,但已讓不是政治的問題被政治化了。

本網整理出這次被羈押、交保的理由讓網友了解: 宜蘭縣政府地政處長楊崇明以五萬元交保,其理由為正在進行的保護區解編對民眾說明時含糊未交代清楚,疑似詐欺但未查獲不明資金流入,以刑法339條詐欺取財未遂。

(但本案目前正在舉辦公聽會中。

) 宜蘭縣政府農業科長吳東原, 以是貪污治罪條例收押,理由是疑似農地變更的問題(但未查到有不明資金流入),此案被質疑與林○梅有關(林亦被無保請回)。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代處長吳朝琴,以貪污治罪條例收押,據了解是因不願配合偵訊,在回到宜蘭地檢署複訊時,向檢察官表示,如果只是再問同構的問題,他的答案仍然和在廉政署的回答一樣,沒想到五分鐘即遭檢方聲請羈押,相信在縣議會中他答調縣議員的問題時也是這樣的個性,這從縣議會的現場直播影帶中可以看出來,許多議員表示,這麼耿直的個性難怪會被羈押。

羅東鎮經建課長趙紘勳,是以貪污治罪條例10萬交保,理由是發放農業証明疑點。

前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是以貪污治罪條例10萬元交保,陳是經營不動產買賣 ,被質疑不明資金流入。

建商劉石純,則是以刑法第 216 條、第 215 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各具保 10 萬元。

(照片是縣長林姿妙出席三星青蔥銀柳節,由本網記者林周龍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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