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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員警勾結黃牛開不實罰單案 新北3警聲押禁見、7官警交保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8月16日08:52 • 發布於 2022年08月15日21:48
汐止警分局社后派出所董姓所長獲得10萬元交保。(記者王定傳攝)
汐止警分局社后派出所董姓所長獲得10萬元交保。(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員警涉收賄配合代辦業者開不實罰單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漏洞案,今年6月發動首波搜索,訊後聲押禁見4名警員獲准;檢警調持續追查,懷疑有漏網之魚,昨再搜索新北市警局6個單位,約談10名官警,凌晨複訊後聲押禁見張前副所長等3名員警,至於董姓所長等7名官警則獲得各10萬元交保。

被聲押者為,三重警分局警備隊楊姓與榮姓警員及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張姓前副所長;包含董姓所長在內的7名官警則各獲得10萬元交保。

檢調調查,租賃業者與一般民眾大多因超速60公里而被吊扣牌照,涉透過監理黃牛向員警行賄,雙方合作模式分兩種,第一種是約在派出所等地點外,由員警開立虛偽不實的「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舉發單,讓牌照變吊銷,或透過LINE聯繫,由員警先開單再交給業者,藉此手法車主僅須繳交通違規罰鍰,即可領新牌照上路。

今年6月21日,檢警調兵分29路搜索新北、桃園及新竹4個警方單位,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聲押禁見7名員警、業者等14人;桃園市警局平鎮分局警備隊警員鄭日益、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警員廖家毅、樹林分局員警黃千駿、李旻翰共四人收押禁見,樹林分局警員余政宏、馬宗慶及謝富全5萬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警調懷疑有漏網之魚,昨兵分12路發動第二波搜索,地點包含三重警分局警備隊、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樹林派出所、三多派出所、汐止警分局社后派出所及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第三中隊,約談10名官警、7業者及1名證人,並查扣手機、電腦主機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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