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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嘉市府前機要專員涉貪 地院依無對價關係判無罪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7月26日08:37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6日電)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前機要專員吳健榮被控收受賄賂,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嘉義地院依業者交付的財物與吳健榮的行為沒有辦法認定有對價關係,今天宣判無罪。檢方將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告訴中央社記者,吳健榮於106年間向簡姓業者收取新台幣10萬元時,為養護工程科的技士,沒有承辦及實際參與106年聯合挖掘申請業務管理服務案。創建及毅達營造公司承攬的工程,市府承辦人員都不是吳健榮,簽呈及相關文件上均無吳健榮簽章。

因此,法官沒辦法認定承辦各工程公務員有一定要接受吳健榮的要求或建議,並按照吳健榮的意思去執行的必要,吳健榮的職務權限應無影響實際承辦工程的公務員。

洪裕翔指出,依照相關證人證述,可知簡姓業者等被告所承攬工程都沒有問題發生,吳健榮也沒有實際去要求各工程承辦公務員要加快請款、驗收進度的情形,無法由此推論吳健榮的職務權限可以影響各工程承辦公務員,讓公務員加速工程執行或給予廠商方便。

洪裕翔表示,簡姓業者因與吳健榮是老朋友,才贈送金錢給吳健榮,業者內心想說如果工程有問題可以請教吳健榮,但實際上沒有發生任何問題。另黃姓業者是因為有請吳健榮詢問工程請款簽呈的進度,且常常喝吳健榮的茶葉及咖啡,才會贈送茶葉及咖啡豆。

洪裕翔說,簡姓及黃姓業者只是和吳健榮作意見討論,以及詢問吳健榮訊息,並沒有要求吳健榮作任何具體行為來加速工程進行或給予方便,無法認定簡姓、黃姓業者有交付賄賂的故意,也沒有辦法認定所交付的財物與吳健榮的行為間有對價關係。

另外,陳姓、林姓業者均表示是因為基於一般人情世故,才會贈送咖啡豆及茶葉給吳健榮,並沒有要求吳健榮去影響工程承辦公務員加速請款流程或給予方便,沒辦法認定業者有交付賄賂的故意,也無法推論業者贈送咖啡豆及茶葉,與吳健榮的行為間有對價關係。

因此,檢察官起訴吳健榮對職務上的行為收受賄賂罪尚難成立,而諭知無罪,其他簡姓等4名業者也都無罪。

據起訴書指出,吳健榮為前嘉義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技士,於107年3月退休,108年1月再受任用為市府機要專員職務,督導工務處等單位辦理採購招標工作。

吳健榮擔任技士及機要專員期間,明知營造公司得標承攬嘉義市政府105、106、108年度聯合挖掘申請業務管理服務案,以及路面整修工程,涉嫌答應協助業者履約及請款相關事宜,從中收取業者現金、價值20多萬元的咖啡及茶葉。(編輯:謝雅竹)1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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