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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樂陞併購騙局 許金龍更一審判10年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2年11月10日09:27 • 發布於 2022年11月10日09:27 •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北檢偵辦樂陞案,24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樂陞董座許金龍(左),最後台北地院裁定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提即時抗告,台灣高等法院25日晚間將原交保裁定撤銷,發回北院重新裁定。圖為深夜許金龍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北檢。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5年9月25日
▲前樂陞董座許金龍(圖/中央社資料照)

與投資人攸關的「樂陞」併購破局案,前樂陞董事長許金龍涉策劃收購案製造利多,詐騙廣大投資人,一審遭判18年,二審改判12年、併科罰金1億元,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10)日依《證交法》8項犯行,判處10年,併科罰金6千萬元,沒收12億餘元。

樂陞於2016年5月底宣布,日商「百尺竿頭」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股票,股價飆升至當月高點110.5元。

2016年8月31日,百尺竿頭宣布併購樂陞破局,樂陞市值蒸發逾183億元,大批投資人血本無歸,經金管會告發,檢調介入偵辦,2018年10月黯然下櫃。

檢方查出,許金龍與共犯等人以7大犯罪手法,套利達40億元,依證交法等多項罪名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

更一審認為,許金龍發動私募而取得為數非少的樂陞股票,復未據實申報公告,影響金融市場之秩序重大,並因而取得價差暴利;而百尺竿頭有48億6400萬元增資款未到位,有重大風險,許金龍仍發布不實重訊,稱百尺竿頭要發起公開收購,讓投資人購入樂陞股票或參與應賣,嚴重破壞證券投資市場秩序。

更一審考量,許金龍將樂陞財產視之為個人私物而侵占達350萬元,後續已返還,以及他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10年,併科罰金6000萬元,未扣案犯罪所得逾12億元追繳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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