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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電動自行車新法上路 違規133件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12月01日13:18 • 發布於 2022年12月01日13:18
新車須領牌及投保強制險 違者最重罰3600元 舊車有2年緩衝期
電動自行車改裝馬達、電池等,時速逾廿五公里且重量超過六十公斤,會被認定為拼裝車沒入。 (記者葉進耀翻攝)
電動自行車改裝馬達、電池等,時速逾廿五公里且重量超過六十公斤,會被認定為拼裝車沒入。 (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納管,新車須領牌及投保強制險,違者最重可罰三千六百元,已上路舊車則有兩年緩衝期。台南市警局於新法上路期間,與監理站及環保局聯合稽查,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改裝車專案,共計舉發一百卅三件違規,沒入四輛拼裝車。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若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未經審驗合格,甚至擅自改裝馬達、電池等零組件,時速遠超過法定廿五公里,且重量超過法定六十公斤,將認定為拼裝車,依法舉發沒入這些移動的不定時炸彈。

據統計,台南市約有四萬八千餘輛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六月執行「電動自行車執法計畫」至今,警方已沒入一百十八輛拼裝車。交通大隊說,在微型電動二輪車二0二四年全面納管前,仍會持續推動專案,維護市民行車安全。

交通大隊結合各分局於十一月廿九日及三十日擇定易出沒改裝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路段聯合稽查,兩日共計取締車輛重要設備變更九十件、無適格駕照五件、車輛設備規格不符二十件、微型電動二輪車擅自變更電子設備十件、沒入拼裝車四件、其他違規四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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