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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初擁》2工作人員0防護墜深谷亡 導演、製作人過失致死判刑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07日08:21 • 發布於 03月07日08:21 • 鏡新聞
前年有劇組前往苗栗神仙谷取景,卻發生失足2死憾事。(資料照,翻攝參山國家風景區)
前年有劇組前往苗栗神仙谷取景,卻發生失足2死憾事。(資料照,翻攝參山國家風景區)

影集《初擁》2022年3月拍攝期間,劇組前往苗栗神仙谷取景,未料卻發生攝影師、收音助理在未有任何防護措施的狀況下,慘墜25公尺深谷亡意外,當時主演的炎亞綸發聲強調,在製作公司給出交代前,將串連所有演員停拍。經調查後,柯姓導演、童姓製作人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苗栗地院判決今(7日)出爐,兩人遭判8月、緩刑2年,製作公司則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10萬元。

全案發生於2022年3月11日下午3時許,當時《初擁》劇組在苗栗神仙谷七分醉瀑布取景,未料在收工之際,38歲黃姓攝影師及34歲王姓收音助理不慎跌落溪谷,送醫後宣告不治。由於拍攝當下死者2人皆未穿戴安全防護措施,影視從業人員勞動安全再度受到外界關注。

檢方認為,製作公司柯姓負責人身兼影集導演,以及負責指揮、統籌拍攝現場的童姓製作人,都有實際上的指揮監督權責,卻放任死者在瀑布上方狹窄岩石平台旁瀑布口進行危險拍攝、收音,且現場竟並未設置防墜安全設備等,才導致2人不幸死亡,因此起訴兩人與製作公司。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製作公司、柯姓導演、童姓製作人,都未依規定提供必要的安全設備、措施等,不僅輕忽勞工作業安全,也觸犯過失致死罪,但考量柯、童2人已和死者家屬以331萬元達成和解,各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另外,製作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則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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