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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紙雕師恐再度判死!沒戴口罩遭規勸竟殺人 最高法院撤銷無期徒刑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4月01日03:10 • 發布於 04月01日03:05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紙雕師蔣嘉凱2021年疫情期間進超商時,因未戴口罩被店員提醒規勸,蔣男暴怒,竟當場持刀捅死店員。一審將他判處死刑,但二審時他打出悲情牌獲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案情仍有待釐清,因此撤銷無期徒刑判決,發回更審,蔣男可能再遭判死。

本案發生於2021年11月間,家住桃園市龜山區的蔣男(43歲),在凌晨5點多進入超商購物。因為口罩禁令尚未解封,29歲的蔡姓店員提醒蔣男須戴上口罩才能購物,蔣男氣沖沖離開,隨後戴口罩回超商結帳。隨後蔣男第三度返回超商,並招手要店員到店外;店員出門後,蔣男猛地抽出預藏的水果刀,朝店員一陣猛刺。店員雖奮勇搶下水果刀,但最後仍因心臟遭刺穿,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不治。

案發後震驚社會,蔣男隨即遭到逮捕羈押,並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蔣男雖抗辯自己因為吃肌肉鬆弛藥劑後,失去辨識行為的能力才犯案,但一審法院仍認定他行為時具有行為辨識能力,因此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蔣男仍舊辯稱當時吃藥,細節記不清楚;另外他也打出悲情牌,在庭上含淚與家屬道歉,說自己真的很抱歉。他也希望法院盡快執行他的死刑,他願意一命還一命。高院經鑑定蔣男精神狀況後,認為他確實因為服藥導致行為時辨識行為顯著降低,因此減刑,改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當時蔣男可能有自首減刑的適用問題,此外高院量刑時曾委託兩單位做出鑑定報告,這部份如何適用也未釐清。因此最高法院認為全案仍待釐清,撤銷蔣男的無期徒刑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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