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枋寮鄉殯葬管理所負責操作火化爐具的聘僱人員許宏成與吳忠應,長期收受殯葬業者賄賂的「火化撿骨紅包」,共收賄逾50萬元。檢方據報調查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屏東地院認為許、吳2男涉貪各犯17罪,各併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屏檢調查,許男及吳男受僱枋寮鄉公所擔任殯葬管理所火化操作員,明知火化大體須事先預約登記,不得恣意更動或調整火化順序,但部份殯葬業者為迎合家屬指定火化日期的要求,不願排隊等候,於是向許、吳2人行賄,以利插隊,從2019至2022年間,陸續收取17名殯葬業者賄賂的「火化撿骨紅包」。
檢方查出許、吳2人對每具大體收取200至1000元不等賄金,合計收賄50萬1900元,各分得25萬多元,檢察官偵辦後,認為許、吳2人貪污受賄,提起公訴,行賄的殯葬業者則予以緩起訴處分。
屏東地院日前審結,法官認為許、吳2人身為枋寮殯葬所公務員,明知收受殯葬業者紅包賄賂乃早已嚴加禁止的殯葬陋習,嚴重破壞國家管理殯葬業務形象,收賄殯葬業者多達17家,期間超過三年,收賄金額也不低,依共同犯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各併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