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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藍委提刑法增藐視國會罪 法務部:恐造成寒蟬效應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4月18日06:09 • 發布於 04月18日06:0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審查由民進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所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記者謝君臨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審查由民進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所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國會改革」修法,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翁曉玲等人提出「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增訂「藐視國會罪」,最重可關3年、罰30萬元。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18)日於立法院表示,對於相關機關、人民、法人等,如果因此動輒受到刑事責任,是否造成寒蟬效應?基於刑法是最後手段原則,建請再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15日排審藍白陣營所提「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全數條文均保留送朝野協商。該會民進黨籍召委鍾佳濱今再排審民進黨團所提「國會改革」法案,遭國民黨立委質疑重複排審。鍾強調本日5案均未審過,無重複審查問題。朝野立委歷經1個半小時激辯,才開始審查程序。

立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時表示,因應未來國會調查聽證權的調整,當尊重委員在「委員問政監督權益之維護」、「各憲政機關之職權得衡平行使」與「保密事項所欲保護之法益」間取得衡平後的合議決定。

陳明堂報告指出,有關今天研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建議在司法院釋字第325號、585號、633號、729號解釋等架構下,尊重各委員審議意見。他也強調,修法要符合憲法的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權力分立原則等。

另,對於國民黨立委提出「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增訂「藐視國會罪」。陳明堂表示,站在法務部立場,基於這是屬於國會職權的行使,對於相關機關、人民、法人等,如果因為動輒受到刑事責任,是否造成寒蟬效應?

陳明堂也強調,同時基於刑法謙抑性和最後不得已手段的原則,因此,有關違反協力義務等架構下的處罰,是否請委員再做思考,在「刑法」方面能夠用其他方式處理,讓整體國會職權能更加完善,也讓各界不會有相關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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