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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法尼乙太幣吸金案 負責人夫妻被訴公司法一審判無罪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2月25日07:36 • 發布於 2021年02月25日07:34

法尼新創科技號稱有全台最大乙太幣礦場,負責人田書旗與妻子黃淑霞打出「挖礦機」月利率百分3吸引全台2000多名投資客,違法吸金3億3000多萬元,已被依銀行法各判14年、12年;桃檢另起訴田、黃及曹姓同夥以500萬元設立空殼公司依公司法起訴,桃園地院以3人無犯意今判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田書旗(40歲)、黃淑霞(44歲)為百易控股公司、法尼新創公司負責人,黃為百易董事、法尼監察人及最高財務主管,曹男為百易董事,田、黃2018年5月4日以3人名義,匯款500萬元至百易帳戶。

田待百易設立登記後,田再於同年7月30日將款項匯到個人戶頭,31日再匯入法尼帳戶,檢方以田等3人涉犯公司法為實際繳納股款或任由股東收回股款罪嫌起訴。

法院審酌,百易帳戶開戶起,就不斷有款項匯入,至2018年7月24日已有1500多萬元,且田將款項匯出時間,與百易設立登記時間密切,且田書旗辯稱,是因為後來為了籌獲增資法尼的資金,而向百易借款增資,認為其辯稱並非無據,難認田等3人有違反公司法犯意。

另檢方起訴以百易500萬元股款是來自法尼,但經田否認,並稱該股款是在法尼獲利所得,加上本件沒有證據可證明,該股款是法尼的資金,也無證據顯示黃淑霞、曹男有參與犯行。

法院審酌,無法認定田等3人有為實際繳納股款或任由股東收回股款的犯意,且無法排除是由田設立百易後,才因為經營該公司而為之資金運用等情的合理懷疑,判處3人無罪。

另外,田、黃設立法尼新創部分,2107年7月設計「乙太幣拓礦礦機」,分別用15萬元、26萬元、27萬5000元等3種方式向投資客出售挖礦機,號稱每月可獲百分之3。

還包括「認購公司股分或特別股股分」、「認購飲料店、咖啡店,火鍋店及餐廳股分」,及「購買奇歐外匯期貨」方案,宣稱周年利率則為約18%至 86%等顯不相當的紅利,鼓吹投資人掏錢,起初不少人每月獲利,法尼更打出拉1個下線就能賺3萬5000元。

直到2019年6月爆財務缺口發不出獎金,估計全台2000多名投資人受害,不法吸金達3億3521萬多元,二審已依銀行法各判田、黃14年、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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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記者曾健祐/攝影
桃園地院。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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