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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39萬首投族必讀!四大公投懶人包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2月16日01:54 • 發布於 2021年12月16日01:17

政治中心/張家寧報導

四大公投即將於12月18日登場,本次公投案包括反萊豬、公投綁大選、重啟核四及珍愛藻礁,投票時間從當天上午8點至下午4點。而當天前往投票需要帶什麼東西?或是投票期間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三立新聞網》也替讀者整理出幾項重點,投票前務必注意相關細節。

四大公投案即將在18日進行投票,根據中選會提供的統據數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82萬5,468人。其中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投票權人人數為39萬9,282人,也將成為公投「首投族」。

投票流程一次看。(圖/中選會提供)
投票流程一次看。(圖/中選會提供)

▲投票流程一次看。(圖/中選會提供)

投票地點查詢方式:進入中選會「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網站,就可以看到「我要去哪投票」平台,或是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所地點查詢服務」,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後,也及可查詢投開票所地點。

投票當天必帶「三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

投票注意事項:

1、戴口罩

2、勿帶手機、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

3、禁止故意撕毀公投票

4、禁止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

5、不能把公投票帶出投票所

公投投票流程。(圖/中選會提供)
公投投票流程。(圖/中選會提供)

▲公投投票流程。(圖/中選會提供)

公投注意事項要牢記。(圖/中選會提供)
公投注意事項要牢記。(圖/中選會提供)

▲公投注意事項要牢記。(圖/中選會提供)

此外,中選會提醒,公民投票法於投票日當天並無禁止宣傳之規定,惟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按其情節輕重,仍可能違反刑法第142條、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之規定;至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依公民投票法第42條規定,有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指出,民眾如於投開票所內,有穿著配戴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或是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者,則依公民投票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依公投法第43條規定,係處行為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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