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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帶小三回家遭元配糾眾抓姦在床 人夫簽350萬和解書後反悔下場出爐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7月28日08:39 • 發布於 2023年07月28日08:40

記者李忠憲/苗栗報導

人夫帶小三回家過夜,遭元配糾眾抓姦在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人夫帶小三回家過夜,遭元配糾眾抓姦在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人夫帶小三回家過夜,遭元配糾眾抓姦在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苗栗縣陳姓男子趁妻子不在帶小三回家,卻是遭妻子設局,夥同7男2女抓姦在床。他當場簽下350萬元和解書,事後竟反悔,遭告上法院仍辯稱,妻子等人是非法闖入,遭脅迫才簽下和解書。苗栗地院審結,認為元配帶人到家裡蒐證合法,陳男也無法舉證遭脅迫,最後判陳應給付350萬元另加上5萬元違約金,共35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從事產險工作的陳姓男子已婚,與妻子同住,他竟偷偷與北部某醫院江姓護理師私通款曲。111年10月7日,陳男趁妻子不在家,把江女帶回苗栗住處過夜,並將家門反鎖。

豈知,陳妻竟在隔天凌晨1點左右,帶著7男2女爬窗進入屋內,闖入主臥室開燈掀棉被,大喊「你外遇!」同行友人更分持手機對陳男及江女拍照,高喊「拍他們、拍他們」,並大聲質問江女「你不知道他有老婆嗎?」

元配也帶來一名律師,雙方當場調解。陳男對於妻子開出600萬元賠償金無法接受,雙方經討價還價後,陳男擔心遭抓姦影片如果流出,可能影響自己和江女工作,最後同意簽下350萬元和解書。元配也答應,不會將畫面外流,和解書也寫明,雙方若有一方違約,須賠償100萬元。

陳男簽下和解書及本票後,仍認為賠償金太高而反悔,元配一氣之下提告,要求陳男履行契約,並求償100萬元違約金。

陳男當庭辯稱,妻子等人闖入主臥房開燈、掀開棉被,強制喚醒他並拍照。還夥同10餘人將他團團包圍,不斷咆哮、吆喝、大小聲助陣,表示要讓他及江女無法在工作崗位繼續待下去。他因為在極度高壓、受到脅迫的情況下,才簽和解書和本票,依民法應予以撤銷。

法官審理後認為,現場為元配住處,她為自身權益帶人入內拍照錄影,屬於合法蒐證行為。此外,陳男無法舉證自己當時遭脅迫,還能跟對方討價還價。江女也證稱,劉女等人並未阻止他們離去。

法官認定陳男簽的和解書及本票具有法律效力,至於劉女求償100萬元違約金金額過高,改判5萬元,陳男應給付3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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