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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六都社會福利採購評比 桃園最友善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2022年07月05日09:29 • 發布於 2022年07月05日03:28 • 王韋婷採訪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公布六都社會福利採購友善評比,桃園最友善。(王韋婷攝)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公布六都社會福利採購友善評比,桃園最友善。(王韋婷攝)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今天(5日)公布「六都社會福利採購友善評比」,並列出5大契約錯誤樣態已嚴重侵蝕社福團體對政府的信任感,影響社福團體服務量能。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也公布六都中以台中市的社福採購最不友善、最友善的是桃園市。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抽查2021年六都社會福利採購契約,共抽查96份,發現141項錯誤樣態,六都均有錯誤現象。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指出,採購契約有5大錯誤樣態,包括採購契約內容說明不清、向承接單位收取押標金或保證金、價金給付變動未說明應對方式、未說明付款日數或付款日數大於15天,以及違反「總包價法」精神。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統計,錯誤出現最多的樣態是違反「總包價法」精神,抽查契約中53%以上有此錯誤;台中、台南和高雄的契約高達7至8成出現這類錯誤。計算各都採購契約錯誤情況,以台中市錯誤數量最多、表現最友善的則是桃園市。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說:『(原音)我們認為相對表現最佳的是桃園市,相對的,台中市平均每份契約有出現2.3項錯誤,友善契約有待加強。友善程度依序是桃園、新北、台南、台北、高雄、台中。』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表示,採購契約內容不清造成承接單位工作量增加;勞務相關採購應免收押標金或保證金,六都卻仍有部分社福案件收取,對社福團體而言也是一大負擔。另外,政府財源被議會刪減,導致終止契約或調降金額,社福團體卻不得提出異議,非常不公平;許多採購契約沒有說明付款日數,也讓社福團體營運面臨困難。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也指出,多數採購契約以「總包價法」計價,也就是完成簽約項目後,政府單位應直接支付一筆金額,但是經常出現政府要求承接方繳回剩餘款,不符合原本設定的計價方式。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呼籲各級政府依據工程會最新的「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做為執行政府採購的主要參考;衛福部應每年滾動檢視、公布社福採購錯誤樣態;各級政府應落實採購事前審查,提供合理的議約機制;行政院也應提出「社會福利基本法」,立法院則應在年底前完成立法,以落實社會福利採購協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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