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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嘉義縣住宿式長照機構 15日起有條件開放探視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7月13日17:43 • 發布於 2022年07月13日17:43
嘉義縣住宿式長照機構7月15日起有條件開放探視住民。 (記者張誼攝)
嘉義縣住宿式長照機構7月15日起有條件開放探視住民。 (記者張誼攝)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及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探視需求,嘉義縣政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七月十五日起有條件開放訪客實地探視。除即時轉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相關防疫資訊及指引,持續督導所轄住宿式長照機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落實訪客管理,強化訪客健康監測。

嘉義縣住宿式長照機構自七月十五日起,有條件開放探視,訪客應完成COVID-19疫苗第三劑達十四天(含)以上。未完成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一般訪客原則限在指定公共區域訪視,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的住民,才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如果機構發生確定病例,暫停開放探視,直到機構內連續七天無新增確定病例。

另外陪伴者應完成COVID-19疫苗第三劑達十四天(含)以上,未完成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曾確診COVID-19確診者,解隔離日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十五天以上至三個月內可免篩檢。

衛生局趙紋華局長鼓勵所有進入機構訪客及陪伴者,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於進入機構前出示該APP畫面。縣長翁章梁也特別呼籲,縣民在疫情期間,探訪住民前預先聯絡住宿式長照機構預約探視,另為保護住民,請全程戴上口罩,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住宿式長照機構也會儘量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請務必配合照護機構的感染控制措施、人數分流管制,如實回答TOCC(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群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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