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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這不是你的錯!」醫指4原因讓性騷當事人「不敢說」,10求助諮詢、4法律申訴途徑幫你自保

早安健康

更新於 2023年06月12日02:00 • 發布於 2023年06月11日02:00 • 新聞中心吳旻珊

【早安健康/吳旻珊報導】臺灣原創影集《人選之人—造浪者》開播後,劇情因涉及性平問題而引起熱烈討論,近日政壇、學術界和影視圈更是接連爆出多起性騷擾事件,引起許多曾有過相關經驗女性的共鳴,在各類平台為自己發聲,而醫心學會李玉嬋理事長也在臉書撰文,鼓勵曾因此受傷的朋友們,可以「現在的自己」去安慰當時「不知所措的自己」,無論是和人傾訴或是尋求心理諮商人員的幫助,只要不是獨自背負著痛苦的秘密與回憶,就有機會將過往創傷重新修復起來。

被性騷擾造成的影響不只心理!4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快求醫

您可能也遇過喜歡亂搭肩、摸頭的親戚,甚至遭到更惡劣與嚴重的肢體碰觸或親吻,有人會在事發後無法好好入睡、出現免疫系統失調的狀況,也有人不敢在工作時化妝、設定好看的大頭照,就怕再次受到性騷擾,更有人在好幾年後看到加害者的影像,還是會忍不住崩潰痛哭,在嘗試說出時,還會遭周遭親友以「只是摸一下根本沒關係」,造成自己更大的心理陰影,演變成「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症狀。

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副教授級主治醫師張家銘表示,遇到性騷擾後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常有四大特徵,一旦受害者出現這些情況,就代表心理已嚴重遭到傷害,建議應就醫尋求治療,才有機會盡速撫平內心的傷痕、克服身心上所遭遇到的創傷:

  • 對性騷擾事件揮之不去,只要見到加害人就會感到不適、噁心
  • 只要待在發生性騷擾事件的場域、工作環境,就想趕快離開
  • 遇到加害人時只想趕快逃走,避之唯恐不及
  • 出現憤怒、深感不平的情緒反應,且精神隨時緊繃,無法放鬆,睡不好

別再質疑「被性騷擾當下為什麼不說」!醫師:這些原因讓被害者有口難言

隨著陳年的性騷擾事件一一浮出檯面,有不少網友支持當事者說出,但也有人認為「為什麼當時不說,等到現在才講?」對此,新竹暖陽身心科診所院長楊仲豪分析,受害者不願面對性騷擾事件,其實有很多複雜的原因,包括太過衝擊、怕被權勢欺壓等,都可能是受害者事發時無法求救、事後有機會也開不了口的原因:

  • 衝擊太大:

    面對突發狀況,楊仲豪醫師認為就算做過好幾次心理準備,也可能會因為驚嚇而無法即時應對,導致回過神來,已經錯失了求救的最好時機。

  • 擔心不被相信:

    指控和「性」有關的罪行一直都比較難讓人接受,如果再加上對方是權勢者、朋友,甚至是親人,楊仲豪醫師指出受害者會不禁懷疑「是不是需要更多的證據,別人才會相信我?」否則若不被他人採信,反而等於受到二度傷害。

  • 擔心被報復:

    無論有多少證據可以提告加害者,也有站出來指控的勇氣,但楊仲豪醫師卻表示,不少受害者會因為對方有著權勢或身體上的優勢,進而擔心在工作上或是肉體上被報復,最後只能忍氣吞聲。

  • 背負罪惡感:

    被騷擾後有些人會產生「自己很差勁」的罪惡感,楊仲豪醫師說明,這些受害者會認為自己對家人、公司、伴侶不忠,因此對於性騷擾案件出現逃避心理,甚至還會自我安慰「應該是我想太多了」、「不要把事情弄大比較好」。

當性騷擾成陰影,要怎麼走出傷痛?2件事教你安撫情緒

如果你正受性騷擾所苦,但還沒有勇氣面對這場惡夢,中崙諮商中心心理諮商所指出,無論身邊的人給你什麼回應、你在事發時穿的是什麼衣服,性騷擾這件事本就不應該發生,受害者一定要告訴自己「絕對不是你的錯」。

此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也建議性騷擾的受害者們,可以和其他人說說你的遭遇和感受,對方可以是諮商心理師,也可以是你最信任的一個親友,雖然聊聊天不代表能夠讓那些經歷一筆勾銷,但卻是一個避免自己不斷掉進負面情緒的關鍵小秘訣!

最後,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提醒,當我們是旁觀者的角色時,如果面對受害者來訴苦時,要記得不可以用批判的角度去指責對方,畢竟沒有任何人希望發生這樣的事件,也可以協助受害者找一些專業服務機構,才是幫助他人走出陰影的最佳方式。

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4種法律途徑為自己挺身而出

在《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一書中,陳業鑫律師指出,如果是在職場上遇到性騷擾事件,受害者除了可以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來控訴加害人外,還可以利用《性騷擾防治法》來賠償責任,而根據情節輕重,有些案例可能會適用第25條所規定的「性騷擾罪」,也可能會上升到《刑法》中的「強制猥褻罪」,最多可判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不過,就算知道有哪些法律途徑可以派上用場,不少受害者還是會因為對相關程序不了解,而感到卻步,對此衛福部表示,在行政程序方面有問題的話,可向當地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或是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民間單位求助;若需要請律師幫忙,但無奈沒有錢支付律師費用時,則可聯繫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

【能提供協助之社會福利單位聯絡資料】

  • 113保護專線、24小時報案專線 110
  •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聯絡資料一覽(→點此進入)
  • 衛生福利部:(02)8590-6666 ( 轉保護服務司第三科 )
  • 現代婦女基金會:(02)2351-2811
  • 婦女新知基金會:(02)2502-8715
  • 民法諮詢專線:(02)2502-8934
  • 勵馨基金會:(02)8911-8595
  • 天主教曉明社會福利基金會:(04)2452-4410
  •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07)5500-522、5500-521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02)2322-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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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引自:「這不是你的錯!」醫指4原因讓性騷當事人「不敢說」,10求助諮詢、4法律申訴途徑幫你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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