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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遊覽車撞涵洞削頂1死15傷 交通局:未及時發現「限高2公尺」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22日09:52 • 發布於 03月22日09:52
遊覽車撞涵洞削頂1死15傷,交通局表示現場有「限高2公尺」標示,但未被及時發現煞停造成憾事。(記者黃良傑攝)
遊覽車撞涵洞削頂1死15傷,交通局表示現場有「限高2公尺」標示,但未被及時發現煞停造成憾事。(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楓滿公司遊覧車夜間行經高雄市仁武區高速公路下涵洞,未注意高度,削頂造成1死15傷,這已是今年「第2撞」,是否要增設警示牌或限高車輛通行?高雄市交通局說,高公局早在涵洞上設「限高2公尺」,肇事司機未及時發現,將會勘設提前預警標誌。

楓滿公司遊覽車搭載台塑退休員工出遊,20日晚間返程行經事發涵洞,鄧姓司機開進慢車道,車頂擦撞限高2公尺涵洞,前車頂慘遭削去,造成1死15傷,他是否超時駕駛,不僅檢警、運安會要調查,勞工局也展開行政調查,但尚未公布調查結果。

遊覽車業者說,會賠償傷亡者並配合司法調查,不過,質疑為何該處限高僅2公尺,卻沒有加裝限高架?交通局今天(22日)說,附近有高公局重機械場地及不少工廠,該道路兼顧地區運輸的功能,除了機慢車,是否禁行其他大型車型將再研議。

至於是否加裝限高的高架鐵桿,市府現場會勘發現,高工局已在高速公路涵洞上設「限高2公尺」標誌,交通局說,會在慢車道入口增設燈光與牌面,提早提醒汽車駕駛人不要駛入慢車道,並在涵洞上方增設反光警告標示,避免再度發生意外。

遊覽車撞限高2公尺高速公路涵洞削頭。(資料照)
遊覽車撞限高2公尺高速公路涵洞削頭。(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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