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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曾文水庫旅館區變更 有利觀光發展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3月13日12:47 • 發布於 03月13日12:47

都發局公告曾文水庫都計檢討,將有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帶動觀光。(都發局提供)
都發局公告曾文水庫都計檢討,將有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帶動觀光。(都發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都發局發布「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青年活動中心區及部分機關用地變更為「第一種旅館區」;森林法中「旅館區」屬國有地部分,變更為保護區,其餘調整為「第二種旅館區」,兩區面積合計十六點五五公頃,檢討後,將有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帶動地方觀光發展。

都發局指出,曾文水庫於民國六十二年運轉至今將近五十年,為嘉南地區主要供應水源,為配合水庫治理穩定供水,「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兩年半前發布實施,然為維護民眾權益,將無涉及水庫治理計畫案件,納入第二階段,並分為嘉義縣與台南市,其中有關南市部分,今年二月中旬公告第二階段發布實施。

都發局說,曾文水庫為全國最大水庫,只要維護得當,除穩定供應地方用水,也能兼顧環境保護及私人土地權益。

此次檢討重點包含因應觀光發展條例修正,以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另配合交通現況,於聯外道路部分,將3號道路(台3線)及4號道路(市174線)線型修正,以便與南側楠西都市計畫道路系統順接,達到圖、地一致目的。

而為滿足未來台電公司供電需求,將農業區變更為電路鐵塔用地,以符土地管用合一,詳洽都發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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