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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父母不給孩子三倍券是「侵占」?律師揭真相:拆兩部分看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18日01:43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8日01:43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三倍券已經開放領取並使用。(圖/讀者提供)
▲振興三倍券日前發放,就出現父母與孩子針對「券的所有權」產生爭執。(圖/讀者提供)

振興三倍券日前發放,就出現父母與孩子針對「券的所有權」產生爭執,仍在讀國二的孩子更嗆媽媽「侵占」了他的三倍券。對此,律師林智群也詳細分析其中的真相。

日前有網友在「爆廢公社」提到,一位身為單親媽的朋友,在三倍券發放當天領了全家的券回家後,還在讀國中二年級的兒子便立刻伸手討「屬於自己的3千元」。

▲振興三倍券於 15 日開賣。(圖/讀者提供)

單親媽先向兒子解釋「這些要拿來買家用的」,也表明不會給他三倍券。不料兒子瞬間怒氣衝天大罵:「這是政府發給我的,是屬於我的,妳這是侵占」。媽媽隨後也回:「錢是我先墊的,要就一千拿出來,我馬上把券給你」,沒想到兒子聽完直接衝回房間甩門,獨自生悶氣。整個過程也掀起社會大眾廣泛討論。

林智群律師認為,這次案例相當適合作為「司法考試」的題目,並用解釋「用小孩名義領的三倍券,應該拆成兩部分來看。1000元三倍券這是媽媽出錢換的,這部分應該是母親的,小孩沒出錢,不能主張連這部分都是他的」。

▲林智群律師分析此次事件。(圖/翻攝臉書)

另外2000元三倍券,林智群則解釋,「這是政府給予小孩的一個福利,只要是國民都可以領,性質上比較接近無償贈與,那就屬於小孩的特有財產,民法第1088條規定:『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那爸媽可以管理這部分的2000元三倍券,只不過如果要用掉,還是要用在小孩身上(為子女利益才可以)」。

至於是否會構成侵占罪,林智群則說,「有其他律師覺得可能會構成,我認為不會,父母有管理子女特有財產的權利,即使是持有,也不會構成侵占罪的,如果不是用在小孩上,那也是民事糾紛問題,不會用到刑法」。(編輯: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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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6

  • Ting
    教育失敗,無法體諒單親媽媽的辛苦,一昧著重自己所謂的權利,這樣的孩子,以後也是問題 媽媽應該好好教育這個孩子
    2020年07月18日03:28
  • 個人認為, 若錢被父母保管作為家庭日常開銷或為孩子存入孩子的存款或學習基金都無可厚非。 但若是被父母拿去喝酒、賭博、從事負面行為,對孩子而言沒有任何益處,那就是父母濫用自己的權利。
    2020年07月18日03:35
  • 斌魁
    這小孩一點志氣也沒有,只會生悶氣。 看是要幫忙家事換一千元,還是考試考高分爭取榮譽來換一千元,甚至自己去暑期打工,或賴皮一點就去跟爺爺或奶奶…要一千(不鼓勵用這招啦)。……… 無論如何,有做點事,總比生悶氣來得好。 只是,對於這個單親媽來說,這小孩子是個小麻煩,不好好引導的話,以後相處起來會很累。
    2020年07月18日02:48
  • 4499-70
    除非毛小孩自食其力,拿三千元可以撐到十八歲,要不然國二到高三還要花多少個三千元?!相信大家都知道答案了!?
    2020年07月18日02:03
  • 超級阿瑞
    對啊先付一千出來,三千就給你,不然就閉嘴,難道錢會天上掉下來??
    2020年07月18日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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