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這樣說:最近有好多人在轉發一則LINE訊息,訊息內容如下:「朋友轉傳!請大家小心!剛剛掃完地,看到一個健保卡。剛好里長伯經過,向他說撿到健保卡,里長伯說:『放在原位明顯處不要拿去繳。』我問為什麼,里長伯說現有詐騙集團用這一招,去向警察局報案說掉了皮包裏面有健保卡及錢,你拿去繳剛好上當,他會說怎麼只有健保卡,那皮包還有錢呢,是不是你拿去?到那時有理說不清。他說皮包內有2萬你就得賠2萬,不然就得吃官司。唉!恐怖。」真的假的?遺失皮包的人說有多少錢就要賠多少?
破解關鍵點:發現遺失物放在原位明顯處不要拿去繳?
不然失主說皮包內有2萬你就得賠2萬?
里長伯你也幫幫忙,如果這麼簡單就可以騙到錢,那大家都來去當詐騙集團好了!這訊息實在是誤導太嚴重,首先,撿到任何錢財、重要證件務必要送到警察局,「放在原位明顯處不要拿去繳」是錯誤示範;再來,遺失的皮包裡原本有多少錢,皮包主人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可不是隨便開個數字,就要拾獲皮包的人來賠償喔!萬一警方更進一步查證發現是「謊報案情」,那就可能要面對刑責了!
遺失物是什麼就是什麼,千萬別謊報
為破解這則謠言,微醺梅酒特地請教了台中市員警的看法。員警表示,通常發生遺失物品的案件,失主到派出所時,警方會開立遺失證明,並且仔細確認遺失物品的項目,例如手機、證件、現金等等;如果失主要申請報案證明,警方就會填寫「遺失案件申請證明申請書」,並製作遺失訪談筆錄。不過這些遺失物品皆以失主的描述為主,這時警方無法進一步求證。
但即使警方當下無法求證遺失物品究竟為何,也不代表遺失物的失主可以隨心所欲地列清單,想趁機撈一筆喔!首先,即使列入遺失物品,也不一定找得回來或是有好心人拾獲送回派出所,光是這點就很容易讓失主們心灰意冷了,唯利是圖的詐騙集團更不可能去做投資報酬率這麼低的事情;再來,假如失主故意提高遺失金額,但是當好心人拾獲皮包後,發現皮包裡的金額和原先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