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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東南水泥儲槽倒塌 包商擅改施工法 負責人百萬交保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4月03日21:29 • 發布於 2022年04月03日21:30
東南水泥儲槽倒塌壓垮電塔,癱瘓高鐵疏運,市議員林于凱批評真正應該負責的業主東南水泥,只有工安主管被送辦。(記者李惠洲攝)
東南水泥儲槽倒塌壓垮電塔,癱瘓高鐵疏運,市議員林于凱批評真正應該負責的業主東南水泥,只有工安主管被送辦。(記者李惠洲攝)

〔記者蔡清華、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東南水泥舊廠區儲槽倒塌造成雙鐵停擺事故,前天檢警約談包商「炯德營造」李姓負責人及下包廠商多人到案說明,查出工程未按原拆除計劃書執行釀災。昨天凌晨「炯德營造」李姓負責人、林姓工地負責人、翁姓經理、以及葉姓下包廠商分別以一百萬元至卅萬元金額交保。

外界質疑高鐵、交通部及高市府風險控管不足,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為被指責單位緩頰,且對受影響旅客致歉,他說,這是一家民間公司造成的災害,拜託大家體諒,一定會做更好精進應對各種突變狀況。

炯德營造王姓包商、林姓工地負責人、曾姓吊車司機、及東南水泥廠曾姓工安負責人等四人,前天到楠梓警分局接受調查詢問,完成初步訊問後,四人主動要求到橋頭地檢署接受複訊。橋頭地檢署同時也傳訊炯德營造李姓負責人、翁姓經理、以及下包廠商葉姓負責人到案說明。

調查發現,炯德營造向東南水泥承包廠區拆除工程,部份再發包給下游包商施作,炯德李姓負責人、林姓工地主任、以及翁姓經理等公司幹部,與葉姓下游包商,疑似未依照原先從上到下分三層拆除之計劃,及未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貿然指示現場工作人員改以吊臂及鐵球捶打工法,進行「一次性」拆除作業,造成水泥儲槽倒往非預期方向,進而拉扯高壓電纜導致高壓電塔倒塌。

經主任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被告李、林、翁及及葉涉犯刑法第一九三條違背建築術成規罪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於三日凌晨分別諭知李一百萬元、林卅萬元、翁一百萬元、葉六十萬元交保,其他三人無保請回。

對此,高雄市議員林于凱批評真正應該負責的業主東南水泥,只有工安主管被送辦,最後還被無保請回,但這也是我國刑法上的漏洞;對於工安意外,刑事上若無特別規定,只能送辦自然人,他認為有檢討法規不足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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