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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收到假的「幸福晨飽禮券」 竟是國小秘書幹的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2024年02月10日16:01
國小秘書陳男拿偽造禮券到超商消費。AI生成示意圖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為幫助弱勢學生,發放「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但樹林區某國小負責保管禮券的秘書陳男起貪念,竟私吞20張禮券並彩色影印,然後將真、假禮券各19張拿去全家超商買麵包、飲料,直到多間門市發現收到假禮券,犯行才曝光。新北地院認定陳男侵占、影印的禮券面額共1287元,審酌他坦承犯行並已如數賠償全家、新北市教育局,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判1年徒刑,緩刑3年。

新北市政府近年辦理「幸福晨飽」早餐補助,對象為就讀新北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貧困家庭,市府以此提供學生早餐補助,減緩家中困境。判決指出,禮券的主券含有5張副券,每張副券面額為33元,禮券可在全台的全家便利商店兌換麵包、飲料等食品。

沒想到新北市某國小「午餐秘書」陳男於2022年5月將禮券拿到影印店彩色列印,偽造19張假的禮券,並拿到全家消費,直到有門市發現收到假禮券向學校通報,校方進一步詢問負責保管禮券的陳男,全案才曝光。

陳男被學校追問後,供出實情,並在檢警調查前,主動去派出所自首,坦承侵占、偽造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檢方起訴後,新北地院認定他利用保管禮券機會,侵占、偽造禮券,並向全家兌換商品,擾亂金融與交易秩序,但審酌偽造數量與票面價值不多,且禮券流通性較低,只能向全家兌換商品、不得轉售,與一般智慧型經濟罪犯大量偽造有價證券相較,危害程度較輕,且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賠償被害人全家、新北市教育局的財產損失,因此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判刑1年,緩刑3年,條件是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小時。可上訴。

新北市府推出「幸福晨飽禮券」。翻攝新北市教育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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