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網紅嘲諷「客家精神」 客委會籲勿族群歧視

客家電視

更新於 01月30日12:59 • 發布於 01月30日11:30 • 陳郁心 徐榮駿 臺北

近期有網紅到知名連鎖商店,未結帳就打開店內商品食用,以違法行為博取流量,更戲稱是「客家精神」,強加客家族群小器、吝嗇等負面刻板印象,客委會趕緊呼籲勿消費客家,而國外就有透過法律、教育做法,避免大眾以「言論自由」,當作可隨意謾罵歧視話語的擋箭牌。

抖音網紅隨手拿起飲料,未結帳就開瓶,緊貼著嘴喝後再放回架上,這還不夠,甚至又拆開零食包裝食用,律師警告這行為已觸法。

律師 劉志忠:「將別人的商品打開來吃,這成立了刑法叫做竊盜罪,這也有可能成立這個叫做,刑法毀損罪,還鼓勵這種的粉絲,做這樣的犯罪的事情,這也可能會成立這叫做,刑法煽惑他人犯罪。」

這部名為「教大家在全聯如何不花錢還可以吃到爽」影片,網紅隨後再開一包濕紙巾清潔手部,又多抽幾張放進口袋,影片字幕更笑稱這項舉止是「客家精神」,這番話讓客家族群炸鍋,對此客委會29日,在臉書嚴正譴責,籲勿以玩笑的輕浮心態,消費客家人打拚的努力精神。

客委會副主委 周江杰:「那就是表示你自己能力不足,所以我建議大家,不要用這樣的方式來做,這反而可能對自己,所想要達到的目標,達到的流量這事情,全部是負面的。」

即便政府再怎麼向大眾呼籲,尊重臺灣多元族群文化,然而社會上像這樣,對客家的負面標籤,仍層出不窮。

民眾:「就很凶,很節省。」

民眾:「節儉,省錢,摳門。」

民眾:「他們是很勤儉持家的,然後他們很刻苦耐勞,客家人會比較顧家。」

記者 陳郁心:「還躺在立法院的,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中,第45條就有規定,歧視客家的行為,地方主管機關得看情況,要求用文字、用講的道歉,或限期改善,不過如果這法條通過了,會不會造成獵巫氛圍,甚至限縮言論自由呢?」

律師 劉志忠:「也不至於當然會違反言論自由,你不能以假借言論自由,來侵害別人的權益,那這樣子其實是,這個是屬於一種平衡的權利關係。」

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教授 王保鍵:「可能造成這社會的撕裂,國家法律,國家法律該當要來干涉。」

言論自由和防止歧視言論如何平衡,翻開他國做法,保障言論自由,是美國憲法最核心的價值,不過「仇恨性言論」,仍不被憲法言論自由所保護,另外瑞典《反歧視法》,明定"歧視行為"的定義和罰責,並且無論在學校或職場上都強調,提高反歧視敏感度的「敏感教育」,避免國民知識匱乏,拿他人痛處開玩笑。

客委會副主委 周江杰:「用一個這樣的法律規定,限制大家對我們族群上面,發言的這樣的基本的基礎,這件事情,到底應該誰來執行這樣的法律,誰可以決裁、標準,這全部應該在立法之前,大家可能要討論清楚。」

國外以實施高權手法遏止歪風,反觀臺灣,客委會仍希望,透過族群間多互動、相互了解,化解刻板印象標籤。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