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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低軌通訊衛星開放 電信業盼頻率干擾規範更明確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5月17日08:00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7日電)政府開放低軌通訊衛星服務,NCC今天舉行線上公開說明會,由於部分開放頻率可能會跟現行5G服務的28GHz頻段重疊,部分電信業者希望相關頻率干擾規範更為明確,避免後續爭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草案線上公開說明會,由NCC綜規處處長王德威、NCC射頻與資源管理處處長陳春木主持。

NCC日前審議議通過「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草案,目前正在預告期,新增10.7到12.7GHz、13.75到14.5GHz、17.7到20.2GHz及27.5到30.0GHz等頻段供同步與非同步衛星固定通信使用。

目前在27.9到29.5GHz頻段,既有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與亞太電信4業者在5G服務有使用部分頻段,因此,相關規範中要求新申請衛星業者要跟既有電信業者協議使用頻率。

台灣大哥大代表建議,在頻率干擾議題上,除了要達成協議外,包括同頻、鄰頻干擾處理機制都應該要寫清楚。希望國內業者跟國外業者合作時,應規範不能跟國外業者簽獨家交易,因低軌通訊衛星涵蓋偏鄉、離島、山區等,可用在緊急災防、加強國內通訊網路韌性,建議應從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國土安全利益上一起做考量。

遠傳電信代表則建議,應該訂定相關獎勵輔導措施,鼓勵國內外合作,在低軌通訊衛星業者應提供緊急救難、援助義務上,法規可以更為明確說明;在頻率干擾部分,地面接收站跟設置區域,可能跟鄰近頻段產生問題,建議應該有明確規範。

不過,中華電信認為,隨著技術發展,未來不同服務共用頻率資源的可能狀況會愈來愈多,但是28GHz屬於毫米波頻段,從傳播特性來看,技術上要達到兩種服務和諧使用並不困難,因為5G在28GHz頻段一般會應用在特定場域或是人口密集區,衛星在28GHz頻段可能地面站是設在特定空曠區,地理區域應不衝突。

在申請文件中的協議規定,中華電信代表指出,希望可以考慮行動通訊網信網路業務基地台設置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可以用無干擾之虞相關說明文件替代。

NCC官員對此回應,頻率干擾上本身就有一些大原則,譬如合法使用最優先、接著看頻譜的優先權等,不會要求雙方一定要協議到什麼程度,主要目的是確保可以履行相關法規要求。

無線電頻率使用期限為2年,屆期可以再申請核配,業者關注未來換照時有沒有可能使用期限再延長。NCC表示,相關技術不斷演進,後續如果相關衛星通訊服務愈來愈成熟,未來有可能延長。(編輯:黃國倫)1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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