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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金酒決策反覆耗費1.2億 監院糾正金酒、金門縣府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09日10:14 • 發布於 2022年05月09日10:14
監察院。(記者謝君臨攝)
監察院。(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委蘇麗瓊、王榮璋、蔡崇義調查發現,金酒公司辦理包裝工廠及包材庫新建工程,十餘年來興建與否搖擺不定,衍生鉅額不經濟支出近1.2億元,而金門縣政府為該公司的最大股東及督導機關,卻任令其決策反覆,顯未善盡監督職責等情案,監察院通過糾正金酒公司及金門縣政府。

3位監委調查發現,金酒為改善包裝場地作業環境、建構符合法規標準的包裝工廠,以及解決庫儲不足、酒瓶露儲問題,從2003年開始辦理金寧廠包裝工廠、包裝材料及成品倉儲等工程,2008年以營建重要資材價格大幅上漲,同年3月決議工程暫緩執行,2009年11月、2010年12月與委託規劃設計廠商正弦公司、台灣世曦公司終止契約,各支付1161萬餘元及1625萬元。

2011年4月,金酒再以包裝場地、產能不敷未來發展需求、建構符合法規標準的包裝工廠,及倉儲空間嚴重不足、酒瓶露儲難以改善等理由,決定重啟工程,幾經波折,直至2017年5月才同意委託專案管理廠商技佳公司提出的先期規劃與可行性評估報告,不料金門縣政府卻於同年9月通知金酒,以工程無急迫性暫緩辦理,金酒乃於同年10月決議取消興建,2018年2月通知技佳暫停執行,並支付497萬餘元。

然而,2019年1月金酒新董事長上任後,認為工程有興建必要,又重啟工程,其後因工程需求一直無法確定,為避免公司本身延遲履約而造成損失,已於今年初與技佳終止契約,並支付256萬餘元,統計付給3家廠商的金額共3540萬餘元。

3位監委表示,當初工程啟案及歷次重啟工程的原因,皆為改善包裝工廠作業環境、倉儲空間不足、酒瓶露儲問題等,但因金酒十多年來對於工程興建與否搖擺不定,造成多年來額外支出的外包人力、運輸、倉儲成本2200萬餘元,及包材變質或遭颱風侵襲受損報廢的損失6100萬餘元,合計高達8400萬餘元之鉅,金酒確有怠失。

3位監委說,金門縣政府持有金酒近100%股權,為最大股東,同時也是該公司的督導機關,卻任令該公司十餘年來決策反覆,除造成不經濟支出8400萬餘元外,支付3家廠商共3500萬餘元費用所完成的設計成果日後能否繼續使用,也不無疑義,有虛耗公帑之虞,金門縣政府顯未善盡監督職責,核有違失。

此外,監委指出,金酒包裝廠房老舊,且作業空間狹小、動線蜿蜒曲折,屢有工安事件發生,另包裝產線運作時會發出極尖銳刺耳的噪音,對員工健康也產生重大危害,因此要求金酒儘速改善現有包裝作業環境,以保障員工安全及健康,並函送勞動部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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