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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彩色列印千元鈔 屏東婦一審遭重判5年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2月03日10:35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3日09:15

屏東一名孔姓婦人異想天開,把千元鈔票拿去彩色印影,然後加自己加工貼上銀光仿偽線,然後拿著假鈔到飲料店小額消費洗錢,使用八次讓她得手五次。受害店家報警抓人,上了法庭她還辯稱是拿錯了,一審法官認為拿錯的次數也太多,不足採信,依偽造幣券罪重判她5年8個月。

長髮婦人來到飲料點,拿零錢買了飲料之後,從包包裏掏出千元鈔,想跟店家換成百元鈔,但店員一摸,覺得不對勁,當場退還給她。

彩色列印千元鈔 屏東婦一審重判5年8個月
彩色列印千元鈔 屏東婦一審重判5年8個月

飲料店員工(2021.3.10)說,「摸起來有點粗糙這樣子對對對,所以後來有還給婦人。」

這名孔姓婦人拿的確實是假鈔,她到影印店佯稱要製作吊飾,請店員幫她用彩色影印印了12張的千元紙幣,拿回去後她再自己加工,貼上銀光仿偽線,然後拿著假鈔到東港地區的飲料店、文具店小額消費或換鈔,藉此洗錢,前後共用了八次,有五次得手,三次被識破。但卻讓她吃上偽造貨幣罪,一審被重判五年八個月。

聲源:屏東地方法院發言人王以齊說,「因為她都是在影印機接續的印出來的,所以我們認定她的偽造行為是一個接續犯,所以只有認定犯一罪而已,她後來有使用了八次,所以是從一重刑度是有期徒刑5年8月。」

彩色列印千元鈔 屏東婦一審重判5年8個月
彩色列印千元鈔 屏東婦一審重判5年8個月

孔姓婦人在法庭上辯稱,是拿錯紙幣,而非故意使用偽鈔,但法官認為拿錯八次也未免太多,不予採信。而她所製作的12張千元紙幣中,法官也只認定9張是偽造。

聲源:屏東地方法院發言人王以齊說,「因為另外三張她用護貝做成吊飾,所以認為這三張,她並沒有要拿來行使的意思。」

行使偽鈔詐欺,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可不輕。婦人異想天開,以為只是區區小錢,結果卻換來重刑,後悔莫及,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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