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9月17日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連續接獲民眾陳情,指高雄市鳥松區有化學異味,環檢警歷經1年多蒐證及搜索,今年1月11日破獲以劉姓犯嫌為首的犯罪集團,承租廠房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4人裁定收押禁見,初估不法獲利數百萬元,將依法重罰並負清理責任。
環保署表示,本案第一時間先調閱出租廠房附近監視器逐車過濾,篩出鎖定涉案車輛,經比對現場遺留跡證,鎖定涉案關係人,再進一步蒐證監控,查獲以劉姓犯嫌為首的犯罪集團,租用高雄鳥松區的某棄置廠房,誆稱要做為放置太陽能設備的用途,然而承租後隨即將大量事業廢棄物進廠非法棄置。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事後檢測該批事業廢棄物,為閃火點小於40°C的廢溶劑、丁酮大於200mg/L,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為防杜汙染擴散,現場廢棄物已緊急移置。
檢方在擴大偵辦中,也發現該集團在高雄市湖內區某處魚塭地,假藉設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進行整地,實則填埋廢棄物,經現場開挖確認回填大量營建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地主亦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廢棄物等情事。
環保署表示,若委託不法業者清理事業廢棄物,將面臨共犯刑責,必須共同承擔棄置場址恢復原狀及清理義務,刑責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出租廠房或土地若發現涉有違法異常情事或環境汙染,可利用免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