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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服役中亡故領不到退休俸 國防部:考量當事人大權益依法辦理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1月07日09:29 • 發布於 2018年11月07日05:57
服役中亡故領不到退休俸 國防部:考量當事人大權益依法辦理
服役中亡故領不到退休俸 國防部:考量當事人大權益依法辦理

今天(7號)有媒體報導指出,一名服役18年的陸軍林姓中校因罹患癌症逝世,他的遺眷因為當事人服役只差兩年滿20年,又因為無法併計軍校年資,因此只能領取一次撫卹金,而不能領取半俸,國防部今天表示,對於遺眷後續照顧,將由陸軍司令部以最有利當事人方式,依法全力給予權益保障,並協助治喪事宜。

政府推動軍人退撫新制,在今年7月上路實施,其中一項很重要的改變,就是軍校年資不再併入計算,因為併計軍校年資,而獲得領取終身俸資格的退伍軍人,必須花錢「買」足短少的年資。媒體報導的這位林姓中校,不含軍校年資服役18年,他的遺眷因此只能領取一次撫卹金。國防部表示,軍人服現役期間因病亡故,依照「軍人撫卹條例」規定,核算服役年資發給一次撫卹金,有關後續請領年撫金或終身支領退休俸,國防部將在考量當事人最大權益前提下,依軍人撫卹條例相關規定辦理。陸軍司令部將以最有利當事人方式,依法全力給予權益保障,並協助治喪事宜。(資料照片,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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