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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使用電動三輪車 防杜鋰電池充電自燃起火

勁報

更新於 2022年06月23日18:05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3日18:05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鋰電池的應用愈來愈廣,在各式交通工具及家電產品經常可看到裝設鋰電池模組來當作動力,雖然具有高續電方便性,但也經常發生鋰電池模組起火燃燒事件,您在使用上豈能不多加留意!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說明,111年5月底於本市中西區飲料公司,發生一起電動三輪車鋰電池模組充電中自燃火災案件,消防局受理報案敘述:「我們隔壁建築物在冒煙,2樓在冒煙,營業場所,沒有人在…等語」,立即派遣6個消防分隊前往搶救,並由轄區大隊長指揮搶救,到達時發現係鐵皮倉庫起火,黑色濃煙正由2樓竄出,指揮官立即指揮所屬切割破壞鐵捲門入室搶救,發現係1樓倉庫桌子附近在燃燒,且火勢正往2樓及周圍擴大蔓延中,消防人員立即出水滅火,所幸及早撲滅火勢,並無擴大燃燒,僅造成些許損失、並無人受傷。

消防局表示,火災後調查發現係飲料公司自行開發製作之鋰電池電動三輪車,平時由員工騎乘電動三輪車送飲料,下午返回公司再取出鋰電池模組放置於桌上進行充電(24小時固定有數顆鋰電池模組在充電),充電中鋰電池模組自燃引起火災。

消防局指出,鑑於相關案例發生,消防局提供下列建議,在您選購或使用時多加留心,以降低鋰電池模組發生火災風險:

1、自行開發製作之鋰電池模組動力交通工具,應請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方可上路或充電使用;原廠鋰電池模組切勿自行分裝、改裝或變更模組設計,以免造成於法預期風險。

2、鋰電池模組其電源線與金屬盒經常發現摩擦刮損致塑膠被覆破皮情形,當絕緣塑膠被覆破皮損傷就可能發生外部短路情形,外部短路可以讓鋰電池自燃,在設計時即應有相關防範措施。

3、鋰電池模組充飽電就請拔除插座,以防止當安全裝置失效時發生過充情形,鋰電池過充可以引起自燃。

4、鋰電池模組充電周圍請勿放置可燃物,應保持適當距離之防火間隔,以防止鋰電池模組不幸自燃發火時造成延燒。

5、鋰電池模組應避免摔碰或撞擊,尤其電池應避免穿刺。

6、一旦發現鋰電池模組有膨脹、變形或異常高溫時,請連絡原廠檢修,避免騎乘及充電。

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請選購具有合格標章之原廠電動車輛,並依照產品說明書登載事項駕駛使用或維護,行駛或充電時隨時注意車輛、電池情況,以防範電動車輛發生火災。

消防局李明峯局長表示,請營業場所依規定設置並妥善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住宅場所請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旦發生火災立即警報,以增加緊急避難及應變時間,防制火災所造成之傷害。(照片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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