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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國毒辣椒粉條款!食藥署祭嚴規:3/1起製造商「違規一次就禁輸台」

太報

更新於 02月28日03:26 • 發布於 02月28日02:00 • 張羽緹
中國辣椒粉被驗到不合格,屢傳食安問題。食藥署提供
中國辣椒粉被驗到不合格,屢傳食安問題。食藥署提供

含有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流入台灣市場,產品遍及全台,引發一連串食安風暴。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宣布,未來出口到台灣的所有食品若查驗不合格之情況嚴重,製造商「違規一次」就禁止輸入,新制3月1日上路。

新北市「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輸入中國辣椒粉,陸續被驗出含有「蘇丹紅」色素3號,因該色素為工業用,且會致癌,民眾人心惶惶。對此,食藥署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杜絕類似情況再度發生,依《食安法》第34條所定,中央主管機關遇有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或輸入產品經查驗不合格之情況嚴重,立即停止其輸入查驗申請,杜絕非法產品於境外,新措施將在3月1日上路。

食藥署重申,食品業者應持續依據食安法規定,落實自主管理,違反規定者,依《食安法》嚴予處分,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另得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

「違規一次」就禁止輸入,是食藥署歷來面對進口食品違規最強硬的做法,主因是中國進口食品違規狀況太嚴重,甚至攙入毒性強烈物質,新規定雖對各國的食品一體適用,但矛頭仍是對準中國,堪稱「中國毒辣椒粉條款」。

食藥署表示,根據《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第7款「攙偽或假冒」或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情事者,都是涉及刑責的嚴重樣態,未來只要被發現,儘管是初犯,也將跳過加強抽批、逐批查驗,直接禁止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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