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雞排妹vs. 陳沂勝負揭曉 鄭家純遭判刑3月定讞

上報

更新於 03月22日07:40 • 發布於 03月22日06:43 • 上報快訊/賴婕羽
雞排妹鄭采勻遭網紅陳沂控告,在直播洩漏她的手機號碼,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鄭女確定遭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合成照片/取自鄭家純、陳沂臉書)
雞排妹鄭采勻遭網紅陳沂控告,在直播洩漏她的手機號碼,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鄭女確定遭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合成照片/取自鄭家純、陳沂臉書)

雞排妹鄭采勻遭網紅陳沂控告,在直播以色卡方式洩漏她的手機號碼,一審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雞排妹4月有期徒刑,雞排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22日)駁回上訴,鄭女確定遭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雞排妹與網紅陳沂在網路上多次交火,2021年5月9日,雞排妹不滿陳沂透露其手機號碼,決定在直播中反擊,先是念出陳的手機門號前4碼,陳聽到後尖叫打斷,雞排妹又在臉書發了2篇文章,第1篇公布陳沂手機門號前4碼,第2篇則是使用咖啡色的色卡,並暗示是哪個顏色。

結果有網友透過雞排妹的臉書文章,順利拼出陳沂的手機門號,陳沂便對雞排妹提告,並向檢方表示,在鄭女公布號碼後她陸續接到奇怪的電話,甚至還有人以她的電話申請會員,讓她收到認證簡訊。檢方依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對鄭女提起公訴。

一審時,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雞排妹4月有期徒刑,雞排妹不服上訴;高院在去年10月26日撤銷原判決,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鄭女確定遭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而判決出爐後,陳沂也在臉書發文寫下,「恭喜雞排妹鄭家純,公布陳沂電話,侵害個資三審定讞!!」,陳還酸道,「以後看到雞排妹鄭家純,請記得叫她一聲前科犯」,更不忘提醒對方,「入境日本問有沒有刑事犯罪紀錄,也要記得勾有喔。」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