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年近卅歲的謝姓男子平日與妻子感情不睦,又與岳父有債務糾紛,對岳父心生不滿。今年三月間謝妻產下幼子,因小兒子長得像岳父,謝男與妻爭吵就遷怒幼子,從四月中旬到五月初多次打捏兒子;五月二日晚間更以膠帶封口、用拳頭連續捶打兒子胸、腹部,剛滿月的幼子肝裂傷、心肌挫傷與右側第三肋骨骨折,經送醫住院治療,才免於重大傷害。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謝男暴行無可憫恕之處,依對兒童重傷害未遂罪,判暴力父二年十月徒刑。
與妻感情不睦 爭吵就遷怒施暴
丈夫暴打、凌虐兒子時,謝妻趁隙拿手機錄下丈夫施暴過程,並傳給母親看,岳母氣得報警查辦。
判決指出,謝男與妻子育有三名子女,其中最小的兒子今年三月出生。由於謝男與妻子平日感情不睦,還跟岳父有債務糾紛,對岳父心生不滿,僅因小兒子面貌長得跟岳父相像,謝與妻子吵架時就常遷怒幼子。
多次打捏 剛滿月幼子全身是傷
從今年四月中旬到五月二日,謝男在台南住處多次以手指彈打或手捏幼子臉部、四肢、腳底,還把毛巾捲成條狀後甩打孩子臉部、身體四肢成傷。直到五月二日晚間十時許,謝男又在住處與妻子發生口角爭執,再遷怒小兒子,先把幼子抱到房間浴廁,以透氣膠帶封住兒子嘴巴,同樣用條狀毛巾甩打兒子臉部幾下,再猛力翻動剛滿月的兒子身體,以拳頭連續捶打幼子的胸、腹部成傷。
謝妻將受傷的男嬰送到柳營奇美醫院治療,醫院發現男嬰肝臟裂傷合併肝指數異常、心肌挫傷合併心肌酵素異常及右側第三肋骨骨折等傷害,在住院妥適治療後,才未達重大不治或難治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