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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已婚偵查佐「拍搜索資訊」報備小三 分手被檢舉洩密罪起訴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22日09:28 • 發布於 03月22日09:28 • 鏡新聞
已婚蔡姓偵查佐因婚外情被以公務員洩密罪起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已婚蔡姓偵查佐因婚外情被以公務員洩密罪起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已婚蔡姓偵查佐於2017年至2022年間派駐屏東、嘉義及台北等地,任職屏東縣警局時出軌李姓小三,面對李女經常「查勤」,蔡男多次傳送不得外流的案件卷宗內容或辦案照片,以此來報備行蹤;蔡男之後回歸家庭與李女分手,李女2022年整理彼此對話紀錄,向警方檢舉蔡男涉嫌洩密,台北地檢署今(22日)偵結,依涉犯公務員洩密罪起訴蔡男。

蔡姓偵查佐現職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2020年間在屏東縣警局任職時,因辦案認識李女發展成婚外情,不過李女經常疑東疑西,又怕蔡男跑掉,因此動不動就查勤,追問他的行蹤,甚至還會打進蔡男單位查勤,或詢問其他同事等確認蔡男行蹤;蔡男為了證明在工作,有時在執行搜索時,就將搜索地點門牌、招牌或是卷宗內容拍照傳給她,藉此安撫女友。

蔡男2017年請調嘉義保七總隊、2018年又請調台北市,希望能遠離李女,但調任後還是會拍照跟李女分享自己在幹嘛,直到2022年間,蔡男發現妻子罹患重症,心生愧疚決心回歸家庭好好照顧她,正式與李女提出分手。李女由愛生恨, 2022年12月10日將2人所有訊息紀錄向保七總隊檢舉蔡男婚外情,警方詳查後發現一堆不可外流的偵查秘密,立即將蔡男送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蔡男坦承傳送相關訊息給李女的行為,但否認洩密犯行,檢察官認定蔡姓偵查佐傳送的訊息確實涉及搜索資訊,以涉犯《刑法》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共4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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