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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顏寬恒豪宅 蓋在國有地// 350坪月租不到千元 租期20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2月23日21:29 • 發布於 2021年12月23日21:30
顏寬恒在龍井水裡社街的豪宅,遭踢爆涉及佔用國有保護區土地。(記者張軒哲攝)
顏寬恒在龍井水裡社街的豪宅,遭踢爆涉及佔用國有保護區土地。(記者張軒哲攝)

〔記者張瑞楨、蘇金鳳、張軒哲/台中報導〕被指佔用台中市公共設施保留地並擴增違建後,台中第二選區立委候選人顏寬恒昨再遭踢爆,涉及佔用台中龍井區段的國有保護區土地,再利用法令開放租用之時,由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在今年元月以年租金一萬一六六四元的低價,租用三五○.九坪的土地達二十年,換算月租不到一千元。

顏總部:合法繳納補償金

顏寬恒競選總部則表示,顏寬恒位於該區段的住宅只有大門部份涉及國產署用地,已合法繳納補償金,且已合法承租。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表示,此案是林姓佔用人二○一九年八月申請標租,分署派員會勘確認有佔用狀況,遂展開現狀標租作業,二○二○年分割完成,於今年元月公告標租,由陳姓市民(顏妻陳麗凌)標租,租期二十年,年租金一萬一六六四元。所謂公開招標,誰都可投標,也有不投標權利,且租金是公告地價的五%,一切依規定。至於有無違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初查無違建查報紀錄,後續將配合公所勘查釐清,若有違建,將依規定查處。

中市府:若有違建將查處

前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昨爆料顏家佔用「龍目井段水裡社小段四三三地號」的國有保護區,疑有違建,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質疑佔用人與標租地非同一人,要洗白過去的佔用。但顏寬恒競選總部表示,公開招標是誰都可以投標,初期因施工單位誤解而誤用「綠美化」法規,只有大門部份涉及國有地,已繳納補償金,一切依法。

原申請人佔用 分割標租

國產署中區分署表示,過去佔用國有地相當多,為了讓佔用者合法使用,財政部二○一五年修正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明定同年六月十二日前佔用者可申請標租土地,此案是林姓申請人於二○一九年八月提出申請要標租,表示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佔用,分割完成後面積三五○.九坪,但今年元月公告招標時,原申請人未出現,由陳姓市民得標。至於有多少筆類似個案?該分署表示未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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