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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永康警連3天取締違規微型電動二輪車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6月21日08:38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1日08:38
警方於十七至十九日專案執法中,發現有移工利用汽修專業改裝電動二輪車就沒收車輛。(讀者提供)
警方於十七至十九日專案執法中,發現有移工利用汽修專業改裝電動二輪車就沒收車輛。(讀者提供)

開罰58件 沒收11輛 外籍移工不熟法令改裝觸法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立院近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電動自行車現更名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懸掛牌照、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限制騎乘年齡需滿十四歲。南市警交大也於近日啟動執法專案,加強查緝違規、拼裝電動車,永康警方自十七至十九日也連三日執法,沒入未經審驗合格微型電動二輪車十一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經三讀通過,施行日期待定,目前也是新法上路的過渡期,警方目前也同步加強宣導與查緝,針對速度超過合格時速廿五公里電動車、無審驗合格標章、標章與車型不符,移用或偽造他車合格牌照等拼裝車加強查緝。永康分局交通組警方也特於本月十七至十九日加強執法。

據永康分局交通組統計,三日間計查獲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卅四件、闖紅燈七件、酒駕五件(其中一件依公共危險送辦)、未依標誌標線行駛一件、沒入未經審驗合格微型電動二輪車十一部,共計取締五十八件。警方執法中也發現印尼籍移工利用汽修專業自行改裝二輪車,警方也在沒收車輛後告知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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