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找到手機失主沒通知他 拾得人檢舉警:還沒拿1/10報酬ㄟ!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1月17日22:11 • 發布於 01月17日22:11
陳姓男子撿到手機,雖然警方很快找到失主,但陳男認為沒通知他,讓他錯過討報酬的機會,所以檢舉警方。(記者王捷攝)
陳姓男子撿到手機,雖然警方很快找到失主,但陳男認為沒通知他,讓他錯過討報酬的機會,所以檢舉警方。(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陳姓男子半年前撿到手機,最近發現網路公告仍沒找到失主,向分局詢問,要拿回拾得物當報酬,但警方回應,失主已找到了,是因系統疏失,才沒有撤下公告,陳男氣炸向督察單位檢舉,認為警方找到失主時沒通知他,讓他錯過討1/10報酬的機會,影響他的權益,警方表示,已請陳男提出民事訴訟。

以拾得物辦法規定,若拾得物公告半年沒人認領,就可以獲拾得物,但現在手機不只有個資,還有付款資料與各種檔案,跟鑰匙一樣,如果任意讓拾得人領回,不只私領域可能會受到侵犯,還可能會衍生安全問題,警方回應,因此在實務上不會讓拾得者領回手機,會先請拾得人提出民事訴訟,再由法院判決。

不過,陳男撿到的手機沒有領回的問題,因為他撿到手機沒多久,警方就已經找到失主,只是當時因為系統出錯,沒有把網路公告的遺失物撤下,也因此沒有通知拾得人,直到半年後,陳男拿著當時的報案證明要拿回遺失物,警方才發現系統出錯。

陳男聽了很氣憤,認為警方找到失主時沒有通知他,讓他錯過跟失主求償1/10報酬的機會,但警方回應他,求償的部分是屬於民事規定,不是警方管轄的範圍,他也可以提出民事訴訟,向失主請求報酬,後來陳男因此向督察單位檢舉,但經過內部調查,警方表示除了系統問題外,並沒有疏失,已經請陳男提出民事告訴。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