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國營鐵路資產活化 收入循環運用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27日21:29 • 發布於 2022年05月27日21:30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範鐵路監管業務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明確事故調查權責。(資料照)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範鐵路監管業務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明確事故調查權責。(資料照)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因應台鐵公司化進程,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範鐵路監管業務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明確事故調查權責,並推動國營鐵路機構資產活化,鬆綁觀光列車彈性訂價。三讀條文也加重入侵、跨越軌道的處罰,最高可處新台幣五十萬元罰鍰。

鐵路監督管理由鐵道局辦理

台鐵三年內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事故,安全管理飽受質疑。為強化鐵路安全監理,「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為交通部,鐵路監督管理由鐵道局辦理,包括鐵路興建與營運狀況備查、列車駕駛檢定、發照,重大事故通報等進行負責。

三讀條文增訂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得委託其他機關(構)、團體辦理檢查事務,受委託者的資格、條件、責任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本次修法也推動國營鐵路資產活化,規範國營鐵路經營業務(本業及附屬事業)所需公有不動產,得有償撥用;而國有不動產開發、處分或收益,經報核准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廿八條的限制。國營鐵路資產收入,得由該機構循環運用。

三讀條文並鬆綁觀光列車彈性自訂票價,鐵路機構經營之一部或全部路線,若可串聯沿線觀光地區並具觀光服務性質,得依提供的觀光服務內涵收取費用。

人、車、牲畜跨越軌道 加重罰鍰

另,針對行人、車輛、牲畜等入侵或跨越軌道情形,原規定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三讀條文增訂,如影響鐵路行車安全,情節重大者,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致重傷者,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致人死亡者,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