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23日公告,旗下子公司國泰世華銀香港分行2012年4月到2016年2月在「客戶盡職調查」及「高風險客戶加強盡職審查之管控」存有缺失,已違反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被香港金管局重罰港幣1,100萬元,換算成新台幣約4,455萬元。
據公告顯示,國泰世華銀香港分行將近五年時間內,有對客戶未盡職調查及對高風險客戶管控存缺失,已違反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附表2第5(1)(a)條、第5 (3)(c)條、第15(b)條、第19(3)條及第23條規定。
香港金管局考量國泰世華銀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配合香港金管局調查,以及過去無被裁罰紀錄後,對該缺失罰款港幣1,100萬元。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並於2017年10月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獨立審查,以驗證其改善措施的有效性。對公司營運沒有影響。